搜救者对其家属及本人的所作所为颇感遗憾
“付出这么多连句道谢都没有”
不仅是记者,黑竹沟景区和洛子沙尔也没能联系上邹明家人。“付出这么多,连句道谢都没有。”景区工作人员认为,邹明出现后,家属应该及时向景区和搜救队通报,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不辞而别。
5月24日晚,得知事情的真相后,多名搜救者颇为气愤。“哪有这样耍人的?我们冒着生命危险找他,他却在外面悠闲自得一路旅游。”一名搜救者说,参与搜救期间,每天天亮就出发,在丛林峭壁之间穿梭,直到太阳下山才会找地方露营。其间,也出现过很多惊险场面,很多人被荆棘割伤、蚊子咬伤。
“他太任性,也太自私了。这么多天,有没有为家人想过?有没有为参与救援的人想过?”另一名搜救者说,邹明和同伴进山当天,就有人摔得头破血流,按理是知道危险性的,“这么多人在里面找他,所有人都没有买保险,如果一人发生了意外,又该去找谁?”该村民说,尽管家属付了钱,但如果一 开始就知道真相,即使有钱挣他也不会进山。
还有一点让人难以接受的是,家属在得知邹明消息后,并未通报景区和搜救队,而是悄悄不辞而别,甚至没和景区结账。
黑竹沟景区:拟对当事人罚款和追偿
据介绍,家属在搜救中租用了景区的帐篷、睡袋,租金和物品损坏赔偿尚未结清,算下来还欠景区1万余元。“家属组织搜救的时候,景区的搜救也没有停,我们还比他们早几天开始。”郭云城说,人工、车辆、补给等所有成本算起来,景区管委会投入了近10万元。此外,10多天的搜救,影响了景区正常的经营秩序,数千人次进山,对景区的生态环境也有明显破坏。
郭云城表示,景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进行罚款和追偿,目前正与律师商量具体细节。“希望震慑其他违规旅游者。”郭云城说,近年来,景区每年搜救都支出不少费用,但因为考虑到被救助对象本身就遭受了痛苦,最终全部为财政买单,景区也没有处罚过当事人。
“违法成本低,反而助长了违规旅游之风。”郭云城说,景区准备逐级向人大机关反映,修改2002年起施行的《黑竹沟风景区保护条例》,其中重点是细化处罚条款、加大处罚力度。
北京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郭金福表示,根据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警示规定从事登山活动,接受相关组织和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华西都市报记者丁伟
原标题:男子假“失联”17天 家人找他花了2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