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等7人经过事先预谋,在KTV门口守着酒驾司机,再驾车故意剐蹭“碰瓷”造成交通事故,进而以报警相要挟,敲诈对方财物。采取这种方式,杨某等人敲诈被害人程某3万元。北京晨报记者昨天从海淀检察院获悉,7人被检方以敲诈勒索罪起诉至法院。
七嫌犯分工明确
据了解,杨某、孙某及方某、赵某均没有固定职业,张某是海淀一KTV的工作人员,而史某、陈某则是在该KTV附近拉活的黑车司机。经预谋,张某打算利用他在KTV工作的便利条件,将消息通知给杨某、孙某、方某、赵某等四人后,专挑酒后驾车司机“碰瓷”敲诈财物。
去年7月13日凌晨,张某在工作过程中发现客人程某酒后驾车,便第一时间将消息传给赵某,随后又将情况转告方某等人。几人准备着手实施计划,孙某叫来陈某,准备由黑车司机陈某具体负责开车实施“碰瓷”。
凌晨两点,程某驾驶一辆大众CC车准备离开KTV,张某赶紧将消息传了出去。随后陈某驾驶杨某的黑色帕萨特轿车载着方某在KTV附近的路上故意刮蹭程某的大众车。碰瓷成功后,陈某二人下车与程某协商处理事故,并以对方酒后驾车要报警相威胁索要钱财。
被害人逃跑未遂
程某自知理亏,又加之心里害怕,就趁陈某等人不注意时,驾车逃离现场。在附近的孙某见状,打了黑车司机史某的轿车去追赶。同时,陈某则驾车载着杨某等人一同追赶。追上程某后,杨某等人先将程某控制,并挟持至海淀区清河中街附近一胡同内,继续对程某进行胁迫和殴打,最终向其索要3万元。拿到钱后,杨某等人将赃款瓜分。去年7月15日,程某向警方报案。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杨某等七人被公安机关先后抓获归案。
遇到碰瓷须报警
承办本案的检察官表示,本案是犯罪嫌疑人事先经过精心策划实施的犯罪行为,彼此分工明确,涉案人数较多,社会危害性较大。
检察官提醒市民,开车勿喝酒,酒后莫开车。酒驾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既是对自己人身安全的不负责任,又可能损害他人的生命财产,还有可能像本案一样,为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若是遇到“碰瓷”的情形,一定通过报警的方式解决,以免人身、财产遭受更严重的损失。
原标题:团伙专挑酒驾司机"碰瓷"敲诈财物:不给钱就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