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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未收问题房 自贡夫妇又遇物业催费短信轰炸

2016-06-01 07:22   来源: 华西都市报   编辑: 肖凌霄   责任编辑: 史建婷

交房的时候,业主徐先生夫妇发现,阳台上多了一扇连着楼道的窗户,也给他们带来了无尽的烦恼。

楼梯口窗户很矮,翻窗就可以进入徐先生家的阳台。

因为安全隐患,我没有收房。因为物业费,三天两头给我发短信骚扰,过年也不放过,这算什么事啊!”

三年前,自贡市自流井区的徐先生在成都温江区买下一套房子,但此后烦恼不断。先是验收交付的新房和合同图纸不一,尤其是多给了他几平米,出现了家中窗户和公用楼梯相连,人可以直接爬进屋的尴尬格局。

拒绝收房后,徐先生也一直未交物业费。徐先生说,此后就不断接到一个自称“王专员”的“短信轰炸”,干扰了正常生活。

拒绝收房

3年未收房,因过道窗户通阳台

5月30日上午,华西都市报记者来到温江区万春镇德坤·海地亚小区。徐先生3年多前所购的一套房子位于小区11栋15楼,直到现在,这套房子仍未装修入住。徐先生告诉记者:“这套房子带给我太多烦恼,别说入住,实际上至今我都没收房。”

竣工验收已久的房子为何一直不收房呢?徐先生说:“因为存在质量问题,最关键是严重的安全隐患。”

2012年11月,徐先生夫妇为以后成都居家养老,在该小区购买了一套89.93平米的房子。2013年6月,徐先生接到收房通知,到物管处办理验房、接房手续。他告诉记者,第一次验房时他就认定该房屋有质量和安全问题,比如疑似墙体和地面无保温材料,防水有裂纹漏点,玻璃窗易脱落等等。

而直接导致徐先生至今拒不收房的原因,则是一扇“被赠送”的窗户。记者根据徐先生提供的购房合同所附图纸,以及在房屋内实地对比发现,竣工后房子的生活阳台和合同对比确实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原来,签合同的生活阳台本只有宽1米2,朝向和大阳台一致。但交付后,生活阳台朝向却发生了改变,和大阳台朝向扭转了90度,而且被延长了约2米。这个变化,不但导致徐先生的房子“被增加”了约2平米,更重要的是生活阳台增加面积后,将原设计在公共空间部分的楼栋外墙立面与楼道相通的一扇窗户,包进了徐先生的家中。

华西都市报记者实地进行了查看,从15楼步梯处有一扇四格窗户,离地面很近,普通人一脚就可以踏上去。如果打开窗户翻进去,就是徐先生家的生活阳台,如果厨房那道门不关闭,则可以进入徐先生家中。

面临两难

“窗户封闭不行,不封闭也不行”

根据徐先生提供的录音,以及5月30日上午记者采访小区物业公司证实,从2013年小区交房至今,徐先生一直拒绝收房。在这其间,徐先生很多次从自贡赶到温江,要求开发商、物业公司工程人员协调,整改他所认为的问题,特别是强烈要求对“被赠送”的窗户问题给个实质的解决办法。

工程人员对房屋裂纹之类质量问题进行了一些整改。但是,因为阳台多伸出去约2米,结果使徐先生的房屋面积由89.93增加到91.57平米,正好跨过了90平米,造成了税费增加。开发商后来答应承担这部分税费。

但徐先生并不满意,主要还是那扇窗户问题,一直未解决。今年初,他又向温江区建设局质监站投诉,质监站为此派人召集小区物业、开发商召开了会议,明确物业、开发商应当向徐先生提供有关设计、变更的文件。徐先生告诉记者,到目前他没收到这样的文件,那扇窗户仍保持原样,该房改了生活阳台结构,到底是否合规,到现在他也没得到明确的答复。“该窗户封闭不行,邻居不干;不封闭也不行,没人敢住。”

短信“骚扰”

催缴物业费短信不胜其烦

徐先生认为,他不但没入住,而且没收房,所以他不该交这个物业费。不过,海地亚小区的物业公司并不这么认为。

5月30日上午,该小区广泽物业的钟经理告诉记者,物业公司和小区住户签有物业协议,物业公司的服务针对的是小区公共区域设施设备、清洁绿化、安全巡逻、电梯维护等,徐先生的这个情况他们都知道,但即便他没入住也没收房,但协议中的物业服务已经产生,这个物业费他是必须要交的。

根据物业公司的说法证实,对欠费业主的催费工作一直未停,并委托给了专门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催收工作。

“开始并不是发短信,去年底有律师事务所给我发过函。”钟先生回忆,去年11月物业委托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发来函,当时告诉他拖欠物业费和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告知如果不尽快交费的法律后果。

从那以后,这家律师事务所再没联系过他,换成了一家名为“关山律所”的单位,对接人换成了“王专员”。据徐先生讲,从去年11月开始,以“关山律所王专员”名义发的催收短信,就开始不断发到他和他妻子的手机上。

今年4月20日发来短信:“就您拖欠广泽物业公司物业费一事,希望你诚信守法,依法维权,本周内尽早处理你拖欠费用。”类似表述的短信有时限徐先生1月内,有时限1周内。徐先生提供了他手机近期的短信截图,“王专员”催收短信3月以来有8次。而徐先生妻子手机目前还保存的短信记录显示,3月以来,她收到催收短信19条。

“有一次我打过去告诉她,不要给我发了,物业费的争议另说,该起诉就起诉。”徐先生称,他和妻子对此不胜其烦,“已构成对我们的骚扰”。

“徐先生这种情况,律师有权开展催收物业费的民事行为。”记者采访了一位成都律师如是说。他告诉记者,只要是持证律师是可以全国执业的,没有限制。物业公司或者下面的分公司,都有权委托律师开展拖欠物业费的催收业务,这是正常的民事活动。

各方回应

发短信的“王专员”:合法催收,曾遭当事人辱骂

徐先生怀疑“关山律所”资质有问题,称“王专员”以和客户签订保密协议为由不透露她的办公地点和名字。

5月5日,他查询后,发现关山律师事务所在湖北武汉,当时电话联系的律所值班人员告诉他,该所主要从事交通事故和人身伤害的诉讼代理,且在成都没有分支机构。

华西都市报记者联系成都广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公司值班人员答复说,总公司委托物业费用事务的律师事务所只有一家,但并不是关山。不过,记者致电湖北关山律师事务所时,得到的答复是:他们确有一名律师在成都负责催收物业费的代理业务,但他拒绝提供这名律师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记者再按徐先生提供的王专员座机打过去,一名女子告诉记者,她就是“王专员”,情况并不是徐先生所称的那样。

王女士告诉记者,负责催收代理的是湖北关山律师事务所的尚律师,资质上无问题,是完全合法的行为。截止到去年12月31日,徐先生已拖欠物业费及滞纳金5761元,去年她和徐先生刚开始接触的时候,双方还有很好的沟通。但徐先生认定物业公司没有把需要的资料备齐给开发商,以这个理由拒交。

“王专员”说,她代表尚律师以短信的方式进行提醒,是不想把关系搞僵,次数并不多,“而在后来电话联系中,徐先生的态度就变得很差,甚至言语辱骂”。

小区物业回应:窗外加护栏,业主并不接受

而针对引发徐先生不收房、继而又产生物业费纠纷的源头,即那扇窗户,则该如何处理?

徐先生认为,这块多出的面积带来安全隐患,他并不想要,之前和开发商交涉多次,希望给予实质解决,但至今并无任何进展。“如果封闭窗户,侵犯了邻居的采光、通风、观景等相邻权;如果不封闭,我们居住安全无法保障。”

小区物业钟经理说,窗户外的步梯属于规划的消防通道,这扇窗户有通风、采光的要求,因此是不可以完全封闭的。不过,徐先生如果出于安全考虑,可以做一个突出防护栏,保证通风,用磨砂玻面保护隐私。

对这一建议,徐先生并不接受,他说,设计本身产生了变化,他需要开发商给一个明确的答复。

华西都市报记者李逢春摄影报道

原标题:三年未收问题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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