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29 日,在驾驶证科目三“安全文明”理论考试中,一女性考生谢某疑似作弊,自贡交警由此顺藤摸瓜,揪出一个组织驾考作弊团伙。此前谢某曾4次参加科目三路考,却屡考不过,于是便动起了歪脑筋,以500元微信红包贿赂引车员并通过了考试。目前,涉案的3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据悉,这是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自贡交警查处的第一宗驾考作弊入刑案。
考试紧张被调查
牵出一个作弊案
5月29日上午,自贡市交警支队加林考场正在进行科目三安全文明理论(即通常说的科目四)考试。10时53分,自贡交警支队车管所理论考试监考民警在网络巡视时发现,一名学员在考试过程中反应迟缓,举止可疑,神色紧张且与考场巡考人员多次交流,有重大作弊嫌疑。考官立即通知考场工作人员,考试结束后将该考生控制,并将其带至交警支队“打串办”询问。
据谢某交代,她“科目四”考试当场并没有作弊,只是有点紧张,仅询问了考场巡考人员是否是90分合格。然而,当办案民警让谢某详细讲一下考试经过时,谢某竟将自己在科目三路考贿赂引车员的事情和盘托出。
据谢某供述,之前在考科目三路考时,她转了500元微信红包给引车员,在引车员的“关照”下,考试顺利通过。
发500元微信红包
引车员咳嗽提醒你
“打串办”民警获取此信息后,立即向交警支队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上报到了市公安局,并成立了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交警支队组成的“5·29考试作弊专案组”。经专案组民警询问得知,现年41岁的谢某系凉山州人,于2015年1月在自贡加林驾校报名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属于异地考生。2015年3月、5月,她先后通过了科目一理论考试和科目二场地考试。
考科目三路考时,她先后参加了4次考试,屡考不过,同在一起学车的师兄王某向谢某透露,可以找教练帮忙。于是,谢某主动向其教练胡某询问,要求帮忙“包过”科目三。
经查,现年39岁的胡某系凉山州人,经其在自贡读书的侄儿介绍与自贡加林驾校李某认识,后胡某在凉山州雷波县私自设立自贡加林驾校雷波分校报名点,以帮李某招生。胡某考虑到他与李某为合作伙伴,便与之联系。李某又找到加林驾校太源井考场社会辅助考试员林某商量。经李某与林某商定后,李某将胡某处报名的学员介绍到林某处,让林某在考试过程中予以“关照”,待考试过关后,给予感谢费。
经查,胡某、李某负责介绍考生到林某处,林某则安排后续考试,如安排考生自由选择考试路段及考车,同时在考试过程中,通过咳嗽、吐痰等方式提醒操作失误的考生,以帮助考生通过科目三路考。据警方透露,在这条作弊链条中,3人每帮助一名考生便可从中获得500元—800元的好处费。
曾助5人通过考试
3名嫌疑人被刑拘
经办案人员的进一步侦查,胡某、李某、林某多次收受贿赂,曾先后帮助6名考生通过考试,且6名考生均为凉山州雷波县人。目前涉案嫌疑人已全部归案。自贡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以涉嫌组织考试作弊案,对胡某、李某、林某3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多知道点
组织作弊 可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
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中,新增了多项入罪罪名,其中包括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请人代考,或者自己帮人当“枪手”的,或者组织作弊都有可能撞“枪口”上,一经查实将追究刑责。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兰江
原标题:女子路考没过500元贿赂引车员 驾考作弊案被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