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5000元好处费,22岁的朱某帮毒贩运送一个装有毒品的箱子,从广东乘大巴到山东,再坐火车到北京,但刚出火车站就被民警抓获。民警从朱某箱子里的黑芝麻糊和奶粉里,查获了近两公斤的冰毒。昨天上午,朱某因涉嫌运输毒品罪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审。
捡来身份证住店
朱某小学文化程度,案发前和父亲在北京一工地打工。去年11月22日,他携带冰毒1996.25克(经鉴定含量为63.9%),乘坐长途客运汽车、列车等交通工具,从广东出发途经山东前往北京。后于当月24日5时许,在北京火车站出站口外被民警抓获。检方认为,朱某非法运输毒品,数量大,应以运输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本人不吸毒,帮老万带毒品就是为了5000元酬劳。”朱某说,他通过朋友结识了老万。去年11月19日,老万打电话让他去广州并打给其2000元路费,但没说明去做什么。次日,他坐飞机到了广州。当晚按老万的吩咐,他用捡来的身份证登记入住某酒店。
次日,万某带朱某去银行取了几万元,下午两人又去了一个镇子。到达后,老万跟毒品卖家坐摩托车离开,朱某则到车站等待。老万返回时手里多了一个牛奶箱子。朱某说,两人一起吃了晚饭,之后去买了一个拉杆箱,老万还给了他2600元路费。“他让我带东西回北京,先把箱子放我家,之后他到北京找我拿。”
返京数次改线路
事发当天早上8点,朱某搭乘老万指定的一辆长途汽车。他说,路上虽然没有打开过拉杆箱,但清楚里面有毒品。“因为我知道他是做毒品买卖的。我上车之后,老万说东西在箱子里,我就认为是毒品。”
汽车到达山东临沂后,朱某接到老万的电话,让他打车去山东平邑火车站。到火车站后,老万又让他去嘉祥。“我从嘉祥坐火车回北京,刚出站就被抓了。”
公诉人问朱某是否清楚老万这样安排路线的用意,朱某回答说:“我想箱子里可能有不好的东西。当时为了一时利益,也没多想。”朱某承认,他去年10月底帮老万带过毒品,也是装在一包食品里。当时老万让朱某将毒品扔到小区的绿化带里,称会有人去捡,事后给了朱某3000元。
被告人当庭忏悔
朱某的辩护人认为,朱某运输毒品是为了5000元好处费,他虽然高度怀疑是毒品,但被抓获后才确定。老万提供毒品并安排运输路线,应认定朱某为从犯。
公诉人指出,法律规定的认定明知的行为,为获取不等值的报酬,采取高度隐蔽的方法运输毒品,行程路线故意绕开检查。朱某供述其曾为老万携带过毒品,且始终承认老万给他打电话问东西带了没有,可以显示其一开始就明知是毒品。没有被告人的行为,运输毒品不能构成,因此在犯罪中并非起到次要辅助作用。朱某非法运输毒品1900余克以上应该判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
庭审最后,朱某当庭忏悔说,他一时贪念给社会造成了危害,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此案将择日宣判。
原标题:为5000元运毒2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