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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研究生维权遇尴尬 割双眼皮割出疤鉴定不属医疗事故(2)

2016-06-16 07:18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申海娟   责任编辑: 史建婷

延伸阅读

一个尴尬

不构成医疗事故

美和不美无评价标准

小颖维权遭遇了一个尴尬的现实。“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并不构成医疗事故,院方以此拒绝我的诉求,而申请伤残鉴定又不符合相应的标准,这又让我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变得非常困难。”小颖说,“但现实是双眼皮手术又的确给我造成了很大影响,身心兼具。”

同时成都商报记者发现,与小颖类似的整形美容维权案例并不在少数。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罗柯认为,美容不是针对疾病而是针对人体外形,是追求美的一种“改变”。具体到美容手术中,需要考虑几个问题:其一,这个医疗服务机构有没有资质,医生有没有资质,这是一个前提;其次,手术流程是否符合医疗服务规范,比如说手术的方案程序,有没有跟当事人进行交流。

如果在手术中存在过错导致术后效果不好,那么医疗服务机构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同时,罗柯表示对于美容整形而言,美与不美是无法量化的东西,那这种“改变”成功不成功就不好说。而出现的维权困难也多难在美没有一个评价标准。

(应本人要求小颖为化名)

成都商报记者 杜玉全 摄影记者 刘海韵

原标题:女研究生维权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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