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讯 6月15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最新消息,《四川省人民政府2016年立法计划》(下称《立法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即将印发。
《立法计划》是今年度本省开展政府立法的主要依据,规定了年内完成的制定项目和调研论证项目,共计69件。其中制定项目21件,包括10件地方性法规(含废止2件),11件省政府规章(含废止3件);另外调研论证项目有48件,分别是29件地方性法规和19件省政府规章。
梳理《立法计划》记者发现,公布的21件制定项目中,截至目前已有《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等完成制定,还有《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等完成修订。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修正)》在今年完成制定的省政府规章规定项目之列。记者了解到,该规定是从2008年起施行,至今已有8年时间。相关人士认为,随着近年来全省非机动车数量的激增,修订规定非常有必要。
特别需要提到的是,除了对非机动车管理规定进行修正外,《立法计划》还要求把《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纳入调研论证的地方性法规之列。
此外,48件调研论证项目中,还有更多值得市民期待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如《四川省旅游条例(修订)》、《四川省居住登记管理条例》、《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修订)》等。
(记者李媛莉)
原标题:省政府2016年立法计划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