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三部手机,她先以消费者的身份在团购网上下单,其后再以商家的身份完成“消费成功”验证,通过这种自卖自买恶意刷单的方式,青白江女子张某一年中骗取补贴3万余元。日前,青白江区人民检察院已审查起诉了这起诈骗案。
张某在青白江区开了一家奶茶店,2014年6月,她和北京糯米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把自家的奶茶店挂上百度糯米团购网站。每有消费者成功团购一笔单子,公司将给张某发放5元到100元不等的补贴。
营运中,张某的奶茶店生意并不好。不过在操作中,张某发现了签约公司的一个好处,那就是她既可以当商家,也可以是消费者。于是,张某趁着公司搞优惠活动时购买优惠劵,并利用自己商家的身份,使用购买优惠劵的验证码,完成“成功消费”操作,随后公司将消费的金额以及补贴打到她的银行账户。办案检察官称,经调查,张某在一年中共诈骗团购商家补贴3万余元。
办案检察官介绍,张某这种通过恶意刷单骗取公司补贴款的行为是“互联网+”背景下实施的新型犯罪活动,不仅给企业造成了经济损失,也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
成检宣 成都商报记者 张柄尧
原标题:自卖自买恶意刷单 获补贴3万元被控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