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8日,正值大年初一,成乐高速眉山站8个出口中设置了2条免费通道,收费栏杆高高抬起。一辆面包车不顾收费员的示停手势,迅速通过。后经查实,该车为8座,不属于免费通行车辆。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乐公司”),多次联系车主刘某未果,遂将其告上法庭,这也是四川首例高速通行费民事诉讼案。日前,该案已审结,刘某最终给付通行费300余元。
根据2012年国务院颁布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4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可免费通行高速路。然而,在收费站对小型客车抬杆放行之时,一些不属于免费范畴的车辆也趁机“冲关”。据介绍,今年春节,成乐高速有23辆车涉嫌冲关逃费,刘某便是逃费车主之一。
“收费站前立有公告牌:八座及以上客车须领卡通行 请主动刷卡交费出站”,成乐高速眉山收费站相关负责人介绍,当时,收费员看刘某的车是面包车,做了示停手势以便查看确认座位数,但车主并未停车,扬长而去。成乐高速稽查队调取视频查看,发现其疑似8座车,后通过交警部门确认。成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稽查队多次打电话、发短信,都联系不上车主。后来公司还发了律师函追款,未果,才向眉山市东坡区法院起诉。经多次调解达成协议,刘某给付成乐公司车辆通行费325元。
成乐公司上级单位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称,此案为四川首例高速通行费民事诉讼案。此次成功维权也标志着建立了打逃工作的新机制: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在多次电话联系、发《律师函》等方式敦促车辆方主动配合调查而未果的,可向属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诉求。成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采用法律手段不在乎偷逃通行费的金额大小,而是对这种行为进行震慑。成都商报记者 严丹
原标题:8座面包车冲免费通道 吃官司赔了30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