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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交站凶案嫌犯上吊身亡 遗产将被用民事赔偿(2)

2016-07-05 07:25   来源: 京华时报   编辑: 廖雅莉   责任编辑: 马兰

居民闻听死讯松了一口气

“听说金重齐死了,居民们这回踏实了。”得知金重齐死讯后,其所居住的昌平八家嘉苑小区的居民们长出了口气,人们不用再担心这名中年男子所带来的威胁。

该小区居民李先生称,6月27日,他得知海淀静淑苑公交站发生了命案,案发后行凶者跑了。“后来,居民们听说杀人的男子就住在

我们小区,大家都特别恐慌。”不久前,刑警还去了他家调查,并找过个别邻居了解情况。

■案件回放

刺死2人后被公安部A级通缉

6月27日下午2时许,海淀区静淑苑公交站台上,一名男子在与他人发生纠纷后,持刀扎伤了3人,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案发后,该男子逃跑。

事发后,现场血腥的照片在网上广泛传播,目前公开报道的消息指出,这场造成两死一伤后果的命案,竟是由于在公交车上“踩脚”引发的纠纷所致。但这一说法并未得到警方证实。

案发后,公安部于28日发布A级通缉令,悬赏5万元通缉重大作案嫌疑人金重齐。

■释疑

Q:在本次事件中,随着嫌疑人的死亡,伤者及死者的治疗及善后费用该由谁承担?

A: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姜健律师表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在本起事件中,犯罪嫌疑人虽不承担刑事责任,但仍应承担民事责任。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上述损失应以犯罪嫌疑人的遗产进行赔偿,如无遗产可供执行的或执行部分后仍不能弥补损失的,人民法院将会在执行中裁定终结执行。

Q:目前嫌疑人已死亡,对于警方而言,案件是不是就算终结?

A:海淀警方相关负责人称,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有关侦查终结的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同时符合以下

条件:(一)案件事实清楚;(二)证据确实、充分;(三)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四)法律手续完备;(五)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警方针对该案后续仍需进行一些内部工作,所以目前还没有结案。

京华时报记者韩天博常鑫

原标题:北京公交站凶案嫌犯上吊身亡 遗产将被用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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