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平安天津微博截图
中新网7月14日电 据天津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7月1日发生在津蓟高速重大单方交通事故涉事企业9名责任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天津市公安局表示,经查河北省邢台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某及下属第四分公司总经理宋某某等9名责任人主体责任不落实,对涉事车辆擅自改变经营路线、长期脱线断线等违规行为无监控记录,一级、二级安全监控中心平台不履行监管职责,未依规对涉事车辆的驾驶人员、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管理工作严重缺失,导致发生津蓟高速重大交通事故。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新闻回顾:
7月1日晚,一辆从河北省邢台市出发驶往辽宁省沈阳市、牌照为“冀EA5566”的长途卧铺客车,途经津蓟高速宝坻区尔王庄镇小高庄段发生事故。经初步调查,系车辆爆胎后冲出路外,坠入高速公路桥下的闫东渠内(水面距离桥面约5米,渠宽20米,水深约3米)。该客车载有30人,事故造成26人死亡,4名伤者已送往医院救治,无生命危险。
据了解,事发时车上乘客多处于熟睡状态,未能及时逃生。事发后,曾有附近村民前来救人,但是发现车窗难以打开……
原标题:津蓟高速重大交通事故涉事企业9名责任人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