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是村委会主任和党支部书记,一个是村党支部委员,由于二人平日里就不和,为了恐吓村书记马某,村委员姚某指使多人,在村书记换届选举前5天,持铁棍和砍刀等打砸车辆并将马某打成轻微伤。最终,姚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几名打手也分别获刑。
村支书刚出门便遭殴打
57岁的马某是昌平区兴寿镇肖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2015年11月9日早上8时左右,马某和妻子乘坐自家车子从小区驶出后,仅开了100米左右,突然从后面开来3辆车,把马某的车子堵在路边。马某夫妇二人还没闹清楚是怎么回事,三辆车上下来多位彪形大汉,拿着铁棍、镐把、砍刀等工具向马某的车子冲了过来。马某先将车门紧锁,然而几名大汉对着车子一顿猛砸,并把铁棍从破碎的车窗伸进车内,杵马某的右腿及膝盖,随后又试图把马某拉出车外。马某挣扎中,被对方一人持刀砍伤头部。
几人打砸后,很快上车离去。马某的儿子赶到现场把父亲送往医院,并拨打了报警电话。经诊断,马某系头皮裂伤,伤口长约6厘米,右大腿、右膝盖软组织损伤, 右髌骨可疑半脱位。
打手酬劳最少2000元
民警很快找到了行凶的刘某等人。刘某称,11月初,肖村的姚某找到他,让他“帮忙吓唬个人”。刘某表示,他理解的“吓唬”就是“打一顿”的意思。第二天,姚某开车带着刘某来到马某居住的小区前,并给刘某指认马某平日里乘坐的轿车。
全都记清楚后,刘某便找来了吕某等4个兄弟一起帮忙,并承诺事成后给几人1万元到2000元不等的酬劳。案发当天,几人蹲守在马某家小区门前,等马某乘坐的车子驶出小区后,便将车辆逼停并实施打砸行为。
刘某供述称,砸车的事之前和姚某说过,姚某也表示了同意。民警调查中,马某也曾提及,因为村书记换届的事,他与肖村党支部委员姚某等人产生了矛盾。而其被打后的11月14日就是原定村内选举的日子。
而镇领导的证言也显示,马某和姚某平时两人矛盾就挺大,后来二人都进入了肖村2015年村党支部书记的选举。
雇凶者和打手均获刑
此前昌平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姚某、刘某等人任意毁损他人财物,情节严重,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五人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惩处。其中,姚某和刘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其余几人是从犯可从轻处罚。昌平法院遂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姚某有期徒刑2年,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年8个月,其余几名打手也分别获刑。
判决作出后,刘某不服提出上诉,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决量刑过重。一中院审理后,日前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了刘某的上诉,维持原判。(记者 何欣)
原标题:村官换届选举前高价雇人殴打村支书 获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