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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少年火烧陌路女教师免刑责 犯事者被铁链拴家中看管(2)

2016-08-11 07:14   来源: 华西都市报   编辑: 唐欢   责任编辑: 史建婷

杨冬玲的大部分的手指面临截指。

犯事少年父亲:

铁链拴孩子就怕再犯个大事

10日下午2点多,华西都市报记者给犯事少年的父亲方先生拨去了电话。

方电话中说,他正在四处筹钱,能想的办法都想了。他的儿子害苦了杨冬玲,作为父亲,他一直非常愧疚。“我最想对这位女老师说,愧疚得很,毕竟是我的娃害你这么惨。”

他告诉记者,几年前自己和老婆离婚,孩子先由爷爷奶奶带着,自己缺乏对孩子的管教。孩子8岁时爷爷去世,此后就经常惹是生非,也没少被他打过。但他怎么也没想到,儿子竟犯了这么大的事。“当时就感觉天塌了。这些日子,我天天失眠,想自行了断算了。”

事发后,公安部门将孩子抓获,因未满14周岁,目前这个孩子被要求监护人看管在家。方先生的做法是,用铁链子把儿子锁在屋里,哪都不准去。但让他懊恼的是,孩子心里怎么想的,猜不透,想不通。而他自己最怕的是,孩子万一又跑了,再犯一个天大的事来。

B

低龄重罪引发的追问

包括这起纵火伤人案,未 成 年 人 犯罪,常常引来舆论热议。

我国刑法规定,不满14周岁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很多网友指出,如今10来岁的小孩发育早早成熟,所做所为甚至和成年人无异,实施犯罪行为的后果往往一样严重,却得不到应有的惩处。甚至,“未成年”成为肆意侵犯他人生命权而逃避法律追究的“护身符”,使得类似的未成年严重犯罪此起彼伏……

就此,法学专家提出了相应的看法。

单纯刑责降龄涉及问题复杂

律师赵辉/“前期预防”不可因果颠倒

“现在社会上,要求刑责降龄很强烈。主要是这两年未成年恶性犯罪受关注的越来越多。”从事多年未成年法律援助与研究的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辉告诉华西都市报记者。

赵辉说,前一段时间最高检也曾做了这方面的调研,但目前单纯降低刑责年龄几乎不可能,因为这涉及的问题很复杂。

赵辉办理过很多未成年犯罪案件。她发现,很多孩子走向犯罪道路,和成年人的失职有极大关系。比如家长极端不负责、无能力监管,孩子早早辍学、流入社会,接触模仿不良行为,而所有问题集中到孩子身上,就容易造成极端个案。这起13岁小孩的犯罪行为,也是类似的情况,他既严重危害了他人,自己其实也是不良环境的受害者。

“现在刑法规定,虽然对他不制裁,但不等于不处理,比如通过收容教育或送专门的管制学校等方式。”赵辉认为,由于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缺少具体的帮教处罚措施,使得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前期干预和矫正仍不足,“前期预防”还远远没做到位。“前期预防”还没做好,就盲目降低刑责年龄,解决不了问题,也颠倒了因果关系。

教授王建平/

民责降龄已是趋势 意义重大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建平告诉华西都市报记者,法律上行为人责任分为三个层次,即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在刑责年龄这方面,我国刑法长期规定是未满14周岁不承担刑事责任,满14周岁犯几大类重大的犯罪行为,要部分承担刑事责任。这个是刑法长期以来的规定,目前应该不会有大的改动和调整。同样的,法律上对行政责任年龄,未来也不会有太大改变。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等规定,接受教育是6周岁左右,就开始有一定的行政责任承担能力,未成年前监护人对他们有身体、身心、安全以及预防犯罪的责任。

王建平说,但在民事责任方面,目前已经有了比较明显的降龄趋势。目前民事责任划分为三个层次,分别是10周岁以下无民事行为责任能力,10到18周岁承担部分责任能力,18周岁以上承担完全责任能力。上月初,全国人大发布民法典总则草案的征求意见,里面就规定,将民事责任能力年龄从10周岁降到6周岁。虽然目前并未生效,但说明一个趋势,即降低未成年人的民事责任年龄。这就意味着生效后,从上小学开始,他就有了部分民事行为能力。我们的观念也要跟着改变,比如孩子在校园发生冲突,以前家长更多是要求学校承担多少责任,今后学校责任就相应减小,学生自己有辨别能力,也要承担一部分。

原标题:13岁少年火烧陌路女教师免刑责 犯事者被铁链拴家中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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