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
全省党员干部要作出拒收不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者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的廉政承诺,并在民主生活会时,主动说明当面拒收、事后退还、实名登记上交礼金的有关情况。
通知要求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实名登记、现金收缴、移交财政等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礼金问题进行妥善处理。
今年7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要求,统一撤销141个廉政账户,将账户余额全部移交同级财政部门,上交国库。继取消廉政账户之后,昨日,省纪委监察厅日前《关于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
撤销141个廉政账户
余额全部上交国库
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表示,2004年,为配合开展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问题专项治理,省纪委监察厅对外公布了廉政账户,大部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设立了廉政账户。廉政账户在一定历史时期,对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发挥了积极作用。
两年前,四川针对中央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从2014年11月至12月15日,在全省范围集中开展过一次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专项整治工作中,省市两级纪委公布了相关账户,要求党员干部对无法拒收的红包礼金限期上交。否则,一经查实,严惩不贷。“就正面效果而言,廉政账户为部分党员干部上交无法退回或不便退回的礼金设立了一个‘绿色通道’,起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省纪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整治活动中,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党员干部主动上交红包礼金5265万余元。
随着工作深入,廉政账户存在的弊端也日益显现。“廉政账户一般由当地纪委和银行共同管理,账户只存入,不支取,可以匿名上交,所存款项统一由纪委定期上交国库。”该负责人说,廉政账户制度设计的初衷是好的,但在实践过程中,被一些人钻了空子:比如有人只上交受贿的“小头”,却将“大头”收入私囊, 把缴款当做“挡箭牌”;有人被举报后,抢在调查前通过账户缴纳礼金,试图瞒天过海……针对这些问题,四川纪委相关负责人指出,廉政账户作为不记名上交违纪款项的渠道,虽然在一定历史阶段起过积极作用,但也让一些党员干部心存侥幸,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违规收送礼金问题纠而不绝、反复发生,甚至成为少数腐败分子规避纪律追究和法律制裁的工具。
今年7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省纪委统一安排,撤销141个廉政账户,余额全部移交同级财政,上交国库。
为期三个月
专项整治违规收送礼金
在取消廉政账户的基础上,全省为期三个月的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即将启动。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全面梳理违规收送礼金信访举报、案件线索,对不如实报告,或者顶风违纪、继续违规收送礼金的,按照《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省纪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组织集中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进行规定解读、发送廉政短信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违规收送礼金问题的危害,坚决拒收不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者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筑牢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通知指出,全省党员干部要作出拒收不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者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的廉政承诺,按党组织关系或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存档备查,并在民主生活会时,主动说明当面拒收、事后退还、实名登记上交礼金的有关情况,接受组织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全省党员、干部要全面自查自纠2015年以来,涉及的违规收送礼金问题,并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报告。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实名登记、现金收缴、移交财政等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礼金问题进行妥善处理。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效震慑。省纪委监察厅将适时开展专项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各地、各部门组织学习教育、开展廉政承诺、实名登记上交、查处典型案件的情况。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不当面拒绝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又不按要求退还或登记上交的党员干部,纪检监察机关将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记者 谢佳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