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排名靠后的乡镇党政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
温江区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管理向基层延伸工作专题会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今年3月下旬至4月底,市委巡察组分别对双流区、金堂县、温江区和彭州市开展了“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巡察,并于5月初,巡察组分别向金堂县委、双流区委、温江区委和彭州市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各地党委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不断强化责任担当,迅速采取有力措施,明确整改目标、责任、时限、要求,逐项逐条狠抓整改落实。
双流区委
开展9项专项整治
完成112项具体任务
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双流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巡察。5月6日,巡察组向双流区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8个方面的问题。双流区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彻底整改,开展了9项专项整治工作,逐项制定具体整改措施131项,涉及19个牵头单位,分别由10位区领导牵头负责落实。截至7月31日,已整改完成112项,其余19项为7月后整改到位,部分属项目建设类的,正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部分需长期坚持的,已制定工作推进计划,进行了安排部署。
针对反馈“存在干部贪腐、与民争利等问题”,双流区委着力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党委(组)主要负责同志将“解决好干部贪腐、与民争利等问题”纳入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并对落实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开展问题专项整治,制发《关于切实解决干部贪腐、与民争利等问题的专项方案》,确定了重点整治项目,明确了牵头部门和工作措施。深化源头治理,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完善基层治理机制,探索建立执法备案制、裁量权集体会审机制、执法整改的回访机制等制度,切实规范执法行为。目前,制发了《双流区2016年源头治理预防腐败重点工作实施意见》,在区农发局和公兴街道开展“三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试点,着力解决基层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在协和街道、彭镇两个区域集中开展“微权力”治理试点,积极探索实践多元化组合式“微权力”治理工作。
针对反馈的“查处的多,追责的少,区纪委每年办案数量虽大,但大要案件不多,追责力度不够,没有形成高压震慑态势,警示教育作用不大的问题”,双流区委要求区纪委进一步加大惩贪治腐力度,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在原有信访渠道基础上,区纪委(监察局)6月1日开通了“廉洁双流”微信公众号,并设立微信举报窗口。今年以来,共受理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172件,经初核转立案17件37人,其中涉及区管干部12人。同时,深入实施“一案双查”,对今年1—4月已立案的37件案件再逐案梳理,对是否追究“两个责任”提出了明确意见,现已对2名发案单位负责人开展了“一案双查”,并从5月起,对新立案案件均实行每个案件调查终结时,明确提出是否追究“两个责任”的意见,严格按照责任类型、追责程序和处理标准进行问责追究。下一步加强对贪腐类案件的查处力度。
针对反馈的“有的基层干部不讲纪律、不守规矩、自行其是,利用手中权力在征地补偿、集体资产出租中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的问题”,双流区制定了对征地拆迁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方案,明确要求各镇街和相关部门重点对土地征收过程中有无违规操作、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并成立由区国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全面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已完成对彭镇、黄甲镇等8个镇街土地征收流转情况的检查,暂未发现类似问题;强化对村(社区)集体资产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要求各镇街逐一对辖区内各村(社区)集体资产开展摸底调查,并责成区农发局牵头开展监督检查,目前摸底调查出全区共计出租集体资产2446宗,已抽查40宗,从抽查的情况看,尚未发现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情况,但发现有10宗集体资产存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下达整改通知,正在整改中;完善征地拆迁工作机制,优化拆迁程序,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监管,努力构建第三方监管体系;推进村级财务公开监督,建立集体资产出租定期公示制度和群众答疑制度,建立群众反映问题台账,实行销账管理。
金堂县委
强化担当 雷厉风行
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在市委党风廉政建设第二巡察组对金堂县进行“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巡察过程中,巡察组共发现包括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与民争利及侵占群众利益、服务民生等5个方面问题。巡察组向金堂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提出了整改要求。金堂县委高度重视,不断强化责任担当,迅速采取有力措施,雷厉风行推动整改工作的落实。
解决“有的领导干部主体、主责、主动意识不强”问题,金堂县委主要领导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2015年度考核结果综合排名靠后的10个单位“一把手”进行集体约谈;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健全述责述廉、约谈、签字背书、检查考核等压力传导机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向村(社区)党组织、县级部门内设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延伸;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巡视巡察问题整改不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选人用人失察等问题,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解决“有的领导干部在约束管理干部方面,存在宽松软倾向,对一些生冷硬推、庸懒散浮拖问题严抓严管不够,导致部分干部放松自我约束”的问题,金堂县将县级各部门、乡镇主要领导“抓班子、带队伍”的主体责任作为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的重要内容,逐条明确主要领导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层层压实监管责任;聚焦“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问题,对全县乡镇以及涉及行政审批、处罚、强制、收费和执法监督等部门的领导班子及成员,开展分层分级谈心谈话;强化日常监督,派出7个督查组,对信访举报、群众投诉较多的单位和窗口服务部门、执法单位,进行重点督查督导。
在解决“个别村(社区)干部涉嫌套取政府资金”的问题时,金堂县严肃核实、查处涉嫌套取政府资金的村(社区)干部,并对案件进行通报曝光;县财政局牵头,以乡镇财务人员为重点,加强业务培训和政策解读,并对财务制度、监督管理等相关规定进行完善,推行乡镇化债项目公开机制;县纪委牵头,结合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督促各乡镇和县级部门对群众信访问题进行大排查、大起底,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认真进行核查、对违纪违规问题坚决查处。
解决“部分村(社区)违规挪用公共设施”的问题时,积极督促相关乡镇对所属部分村(社区)违规挪用公共设施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县民政局牵头,对全县232个村(社区)老年活动中心、文化活动站电脑设施设备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清理检查,对挪用的设施及时归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金堂县还对全县老年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室固定资产进行登记造册;统一完善和制作相关管理制度,分发至乡镇、村(社区),并层层签订管理责任书,保证“制度上墙、责任到人、设施设备管理到位”。
解决“个别乡镇慢作为、乱作为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时,金堂县对相关乡镇责任人慢作为的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分别给予责任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给予乱作为的相关人员予以立案查处,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牵头,结合乡镇党委班子换届工作,集中开展乡镇领导班子综合分析研判,组成2个乡镇领导班子调研小组,7个换届工作督查组,围绕乡镇领导干部现实表现、工作作风、干部队伍“慢作为、乱作为”等内容,深入街道和乡镇与党员、干部、群众代表座谈,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200个,逐一进行个别谈话和警示提醒。
温江区委
聚焦问题 压实责任
从严从实落实整改
3月25日至4月29日,市委党风廉政建设第三巡察组对温江区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了专项巡察。5月6日,巡察组向温江区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温江区委高度重视反馈意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全力推动整改落实。
针对“主体责任还需进一步加强”问题,温江区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点排查,对各村(社区)廉政风险点排查开展“回头看”,印发《温江区关于开展多元化组合式微权力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在10个镇街和19个区级部门基层站所探索开展微权力治理工作;出台《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并细化分解为55项具体工作任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区、镇街、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均制定了主体责任清单,并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各级领导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履行组织推动、工作指导、教育监管等职责,按时完成主体责任清单任务。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向基层延伸,全区114个村(社区)、区级部门125个下属单位按要求制定了主体责任清单。此外,温江区还对15个纪检组长分管了其他业务工作的党委党组发出《纪检建议书》,已经全部整改到位;区委书记对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排名靠后的3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组织7个监督检查组对10个镇街、20个村(社区)、10个部门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开展检查,发现并反馈问题23个,提出整改建议18条。
针对“监督责任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温江区结合换届选举,配齐10个镇街纪(工)委干部,新配备3个部门纪检组长、8个部门纪检监察室主任,组建7个监督检查协作组,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力量;围绕政策法规、职业道德、业务知识,专题培训纪检干部;对重大项目推进、换届选举纪律、正风肃纪、精准扶贫、巡察整改、工作纪律、“庸懒散浮拖”治理等11个方面工作实施专项“再监督”,出台《温江区党政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暂行办法》,对2名领导干部给予行政处分,通报曝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11件18人,充分履行监督主责;加强案件查办,通过协作办案,开展案件线索集体排查、督办,上半年查办案件61件;强化结果运用,通报表彰3个镇街、17个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区纪委书记对2015年监督责任考核排名靠后的2名纪检组长和1名街道纪工委书记进行了约谈。
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温江区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作为正风肃纪专项整治重点,一是狠抓典型案例分析,深挖农村集体“三资”不规范问题的成因,针对性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狠抓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制定集体“三资”规范化的管理制度,印发至各镇街,指导村(社区)、组加强财务管理;狠抓督促检查,区农发局、监察局、财政局等部门联合组成调研督查组,对村级财务公开、财务收支和会计规范化核算进行了指导和检查,督促各镇街、村(社区)严格集体资产登记入账,及时公开财务信息。
违反“八项规定”和“四风”方面,针对“村(社区)干部领取补贴问题”,各镇街正在按照要求安排和督促村(社区)建立完善农村集体非生产性支出限额管理等民主理财制度,规范补贴的项目、标准,完善领取手续,建立登记台账,加强档案管理,接受群众监督。针对“文山会海现象仍然存在问题”,温江区进一步加强全区各级各部门文件流转管理,对全区76个区级部门和10个镇街开展指导检查,目前已对27个单位进行了指导,对 2个单位进行了现场抽查。针对“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作风不深入问题”,温江区进一步完善了区领导联系镇街和部门、镇街领导联系村(社区)制度,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十项制度,推行“四五六”工作法,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彭州市委
逐项逐条狠抓整改落实
确保不留死角
3月28日至4月29日,市委党风廉政建设第四巡察组对彭州市开展了“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巡察。5月10日,巡察组向彭州市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涉及落实“两个责任”、执行财经纪律、加强工程管理,治理村、社干部“微腐败”、整治“四风”问题、规范村(社区)村务工作,以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等7个方面的问题。彭州市委高度重视,专题召开常委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明确整改目标、责任、时限、要求,逐项逐条狠抓整改落实。
针对“个别镇有违法建设,相关单位未予以有效监管”的问题,彭州市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调查,同时,由市国土资源局立即下发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将案件移送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强化各镇、各相关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完善违法建设管理巡查制度等长效预防机制,有效规范项目用地行为,杜绝类似违法情况再次发生;强化社会监督力量,充分利用举报热线、信箱等方式,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有效提升社会参与国土管理意识,形成多元预防体系。
针对“个别单位违反招投标规定、财经纪律等行为时有发生”的问题,彭州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构建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杜绝违规招投标、私设“小金库”问题再次发生;加强法纪教育,开展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等方面的专题培训,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绷紧“法治”这根弦;加强舆论监督,建立健全长期的信访举报制度,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关注相关问题,切实增强治理违规问题的社会监督效应。
针对“个别单位未严肃对待审计反馈意见,对存在问题未及时整改到位”的问题,彭州市立即制定相应整改方案,要求被审计单位对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自查;成立检查小组,对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仍未整改的事项要求限期完成,对未追究责任的相关人员移交市纪委处理;构建审计问题整改督查的长效机制,建立问题台账,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对不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单位进行问责。
针对“没有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一些轻微违纪行为未及时开展诫勉谈话、廉政约谈”的问题,彭州市进一步健全完善签字背书、履行主体责任报告、社会评价、约谈和调研座谈等有效机制;彭州市纪委设立专门的谈话室,常态化开展诫勉谈话教育;构建“大约谈”机制,定期向市领导报告问题线索,市领导对分管领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具体约谈;实行末位约谈制度,对落实“两个责任”考核排名靠后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约谈。
整治“四风”问题方面,针对“个别部门乱发放津补贴”的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调查,同时,责成涉事部门清退收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并进行通报批评。此外,彭州市还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领导干部财经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强化“一把手”经济责任意识;强化财务管理和制度保障,实施动态监督,确保财务工作在制度范围内规范运行。针对“个别镇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责令涉事镇对该情况进行调查,对存在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进行约谈等;镇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以及镇纪委主要负责人分别就落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和监督责任不力,进行书面和大会公开检讨。针对“个别单位工作人员在编不在岗”的问题,责成主管部门对涉事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对全系统再次开展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规范,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监督,确保整改不留死角。
本报记者 王伶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