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公司提供的“婚恋指南”。
公司回应/
失败责任不在公司
8月24日,华西都市报记者见到了双方签署的那份合同,合同名为“情感疏导协议”,上面特别添加了“帮助男友和女友度过感情危机,实现复合”、“实现自我成长以及自我提升”两个服务项目。
幸福家公司负责人刘主任回应称,姗姗的情况比较特殊,之前有过多段恋爱失败史,“签合同的时候,我就说挽回前男友的可能比较小,但她坚持要签。”
刘主任说,严格来说,这个协议并不是姗姗所说的“挽回前男友”,而是“综合性的恋爱指导协议,无论是挽回前男友,还是寻找新恋情,目的都是帮助姗姗解决婚姻大事”。并且,在三个月期间,公司派遣多位老师,先后为姗姗进行了心理疏导、形象指导等,“挽回失败不是公司责任,确实不能退款”。不过她说,公司已经额外向姗姗免费赠送一个月的择偶指导服务。
律师说法/
如无明确约定公司应退还部分费用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杨认为,姗姗与婚恋公司形成服务合同关系,双方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从实际履行情况来看,姗姗没有能与前男友复合,显然没有实现双方签订合同的目的。
陈律师说,如果在双方合同中,有过不保证结果或服务费任何情况均不予退还等明确约定,婚恋公司则不用退款。如果没有,则可以参照适用《合同法》关于居间合同的相关规定,即居间人没有完成居间事务的不得收取居间费,但可以收取为完成居间事务支付的必要费用。
因此,除双方合同另有约定外,婚恋公司应当向姗姗退还部分费用,至于退回的具体金额,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原标题:花7000元定制“挽回前男友”不料前男友闪婚退钱无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