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工商联党组认真组织学习,领会精神实质,研究贯彻意见,全面从严治党,以《问责条例》为载体,以“四种形态”为抓手,积极在领导干部中营造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氛围导向。
市工商联采取多种方式分别召开党组会和专题会,由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进行领读领学,深刻把握《问责条例》具体要求,明确“问谁责、谁来问、问什么、怎么问”等关键环节,从党纪层面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重塑领导干部廉洁务实、拒腐防变的约束刚性。
同时,市工商联紧盯《问责条例》规定的6种问责情形,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创新清单管理模式,通过建立履责纪实台账和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将严肃问责的要求传导到基层,构建了覆盖党组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和内设处室负责人的三级问责落实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