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讯 今年6月起,全省在岷江、沱江和嘉陵江实施三江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涉及19个市(州)和52个扩权试点县(市)的82个监测断面,出境断面水质超标的地方政府被扣缴资金,水质优于指定标准的给予资金补偿。
华西都市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7月岷江、沱江和嘉陵江生态补偿核算结果日前出炉。由于出境断面水质未达标准,部分市(州)或扩权县(市)将向下游支付赔偿金。其中,井研县、眉山市、成都市赔偿金支付最多,分别赔偿152.9万元、146.5万元、122.5万元,共计421.9万元。
同样,因出境断面水质比规定标准更好,部分地方政府获改善金。其中,石棉县、广元市、甘孜州获改善金最多,分获228.5万元、195.5万元、135.8万元。(记者杜江茜)
原标题:出境断面水质超标 3市县7月被罚421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