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宜宾9月7日讯 日前,宜宾男子王某因感情纠纷,伙同他人限制前女友及其朋友人身自由近5个小时,并对两人实施殴打。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杨某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16年8月27日凌晨5时许,宜宾县柏溪镇男子王某与杨某等人冲进宜宾县一小区内将前女友张某及其朋友王某某强行带出,并对两人实施殴打。随后,王某将两人带至宜宾县某在建工地附近,将两人分别推入路边行道树坑中。期间,王某用石块砸伤两人,直至上午9时许才将两人释放。
张某重获自由后,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杨某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根据我国《刑法》第238条的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民警提示:处理感情纠纷切忌冲动行事,遇到问题切莫诉诸暴力,理性行事,善待他人。
(牟麟 莫伟 记者 李春雨)
原标题:感情纠纷 宜宾男子带人拘禁殴打前女友及其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