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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贫困县药械采购新规 减轻贫困者用药负担

2016-09-14 12:50   来源: 四川新闻网   编辑: 曾俊菠   责任编辑: 马兰

四川新闻网成都9月14日讯 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省卫生计生委官方网站获悉,四川省卫生计生委近日出台新政,将进一步加强88个贫困县医疗卫生机构药械供应保障和采购使用管理,规范贫困县域内医疗机构的药械采购和使用行为。

做加法:补增305种基本药物

今后,四川将增加基本药物种类,在国家规定的502种基本药物基础上追加305种药物纳入基本药物合理用药考核范围,还要严格限制医保外药品的采购:

增加基本药物种类。在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520个品种基础上,将《国家基本药物四川省增补药物目录》305个品种省级补充药物纳入基层基本药物合理用药考核范围。

增加医保药品“仓库”:允许除村卫生室外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医保、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内合理选择配备使用一定数量的药品(简称“医保药品”)。

限制医保外药品采购。社区服务中心、中心乡镇卫生院采购基本药物目录外医保药品占药品总金额的比例不得高于40%;一般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站采购基本药物目录外医保药品占药品总金额的比例不得高于35%。

做减法:严格控制贵重药品“进货量”

“做减法”就是减轻贫困患者的用药负担,除了要求医疗机构严格按照价格管理规定采购药物以外,贫困县县域内的医疗机构还不得让贫困患者使用自费药械。

要严格执行各类药械的采购价格管理规定,严禁违价采购。

从2016年9月起,禁止88个贫困县县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对贫困患者使用自费药械,严格控制使用贵重药品和进口高值医用耗材;

增速度:急救药品应8小时内送达

药械从企业到医院,需要进行配送,配送也会产生成本,其速度也关系着患者的安危。

在药械供应过程中,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应及时汇总采购计划,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量配送药械产品。原则上急救药品配送不超过8小时,一般药品配送不超过48小时。节假日照常配送。

控制药械配送成本。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在预估需求的基础上,合理发送采购订单,原则上一个月向配送企业下达订单的次数不得超过3次。

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可积极探索统一配送工作,以州为单位自行遴选2家或以上经营企业开展集中统一配送工作,鼓励其他贫困县探索并开展县乡村一体化配送。

强管理:情节严重的要被免职

新政要求,要强化相关管理制度,一旦出现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基层药械配置不全及增加贫困患者就医负担的单位,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从今年9月开始,将88个贫困县的药械采购使用情况纳入全省月报管理和通报、约谈范围。对药械采购使用不达标的,将由省卫生计生委直接约谈相应市(州)和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连续两次被约谈的,将进行全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省卫生计生委将直接向相关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对其主要负责人的免职建议。

相关生产经营企业要强化诚信体系建设,确保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保障贫困地区药械供应。对因违反合同约定,不按时、足量配送,影响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机构临床使用的生产经营企业,将按照《四川省药品上网交易生产经营企业不良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从重从快进行处理。(记者 刘佩佩)

  

原标题:四川出台贫困县药械采购新规 减轻贫困患者用药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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