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城湖2号湖区的北入口处,2.4米高的“成都市环城生态区生态用地边界”清晰可见,这样的界牌在133.11平方公里的环城生态区内有百余块。同样是在成都市环城生态区,《成都市兴隆湖区域生态保护条例》即将实施,不仅对一切建设行为严格把控,还将对兴隆湖实行严格水域保护!
这都是成都用“法治手段”保护生态的一个生动体现。
在中共成都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上,对城市生态提出了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的目标。同时,要求推广环城生态区立法保护做法,加强对生态空间的立法保护,严格实施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划定城镇发展边界。目前,这些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已经在成都慢慢扎根、发芽。
严格水域保护 出台“刚性”条例保护兴隆湖生态功能
通过立法规范兴隆湖区域的规划、建设、保护、管理等活动,保护14.04平方公里兴隆湖区域,这是成都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成都市兴隆湖区域生态保护条例》,为了最大限度保护兴隆湖区域的生态功能,该条例做出了不少“刚性”规定。
其中明确规定,农业种植物、树木、苗木及其他生态植物植被和水体的占地面积占生态用地总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80%;生态用地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和铺装场地的总硬化率不得超过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兴隆湖区域新建工业项目,不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现有工业项目应依法迁出或关闭。
《条例》还规定了严格水域保护,向水体排放、倾倒废弃物或其他污染物,或者在水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其他污染物的,由市环保主管部门处6万~12万元罚款;在水域周边填埋、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其他污染物,对水域使用功能造成较大影响的,由市水务主管部门处5万元罚款;造成严重影响的,处10万元罚款。
最严环境准入制 全省首个生态红线区在温江 年底前将竖界牌
国庆黄金周,不少到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鲁家滩湿地耍的游客发现,原先沿湿地而建的7家农家乐、1家养鱼场“集体消失”了。今年年底前这里还将竖立一块注明“温江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区”的界牌。
作为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试点区(县)之一,温江区在全省率先启动划定工作,划定了128块生态红线区域,叠加后总面积为21.79平方公里,占全区面积7.8%。并划分“一类管控区”和“二类管控区”,分类实施差异性的管理措施与环境准入制度。
“在划定生态红线区之前,温江只有饮用水源地、成都环城生态区温江片区等4平方公里的区域受保护。”温江区环保局生态科科长张文告诉记者,此次划定的生态红线区域扩大了17平方公里,一些水土流失敏感区、重要生态绿地、生态型林盘、重要湿地等都划入了生态红线区域。年底前,已经划定的128块生态红线区域均将设置标识标牌和警告牌,并确立管控区域内的巡查人员及管控措施。
专家:
生态文明建设 根本上要靠制度建设
致力于生态文明建设研究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邓玲认为,成都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上走在了前列,尤其是在国土空间管控、资源产权方面都有很多有意义的探索。
生态文明建设从根本上要靠制度保障!早在2014年,邓玲就曾发表《以制度体系创新推动中国生态文明建设——从“制度陷阱”到“制度红利”》一文,这种观点如今依旧没有变。
“部分地方干部对绿色发展理念‘知行不一’现象突出,口头说绿色发展,行动仍是GDP至上。”她认为,不少干部只看到环保对发展的管控、约束作用,没看到其对经济发展的净化、协调和提升作用,缺乏创新思维去实现环保与发展的协同推进,“要知道,制度才是管根本的,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可谓抓住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
邓玲表示,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是要建立系统完整的制度体系,其中关键是各级政府改变观念,才能将涵盖资源产权、用途管制、生态红线、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管理体制等方方面面的最新战略部署和顶层设计落到实处。
记者 李彦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