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 省住建厅10月17日透露,自6月底我省启动全面清理房建市政工程保证金以来,截至目前我省共清理出未按时返还或超额收取的工程投标保证金、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合计7.76亿元;清理出已取消的、无法律法规依据收取的各类保证金11.86亿元,两者合计19.62亿元。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年底前将完成保证金清理工作,并将清理出资金返还企业。
根据相关规定,我省除依法依规设立的工程投标保证金、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缴纳的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保留的4类保证金,各地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缴纳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提高额度。对擅自增设新保证金项目,以及继续收取已取消保证金的、擅自提高收取标准及数额的、不按时返还保证金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各地将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对投诉举报事项逐一登记、认真查处,定期公布查处结果。
原标题: 四川清理建筑保证金 3个半月查出超1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