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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追击“张献忠宝物”专案组骨干成员揭秘江口沉银案件始末(2)

2016-10-18 07:18   来源: 华西都市报   编辑: 肖凌霄   责任编辑: 马兰

抓捕

212名民警出动,仅少数人知情

2014年5月1日,“2014.5.1”特大盗掘倒卖文物案正式立案,眉山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辜永忠任组长。案情被逐级上报,先后被省公安厅和公安部确立为督办案件。

2015年4月,专案组安排部署集中抓捕工作。4月25日下午1时,眉山市公安机关抽调212名民警组成抓捕行动队,分成8个抓捕组对已掌握的6个盗掘团伙骨干展开了同步抓捕。而事实上这200多位民警中,只有办案核心成员知道案情,大部分人只知道在什么地方抓捕什么人。后来办案民警才解释,这是因为抓捕后续是审讯和追赃,为了不因泄露案情给追赃造成困难,他们不得不把消息控制在极小的范围内。

“第一枪”打响了。云南腾冲,蹲点布控的专案民警,在当地警方的支持下,在葛某经营的铺子里将其抓获。“葛某在案件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他本人买了很多江口出土文物,一直收藏,没有出售。”罗阳说,“后来因为缺钱,才开始贩卖,所涉文物数量多,涉及人员多,涉案金额高达数百万元。”

当天下午2时,接到葛某被抓的消息后,在彭山城区一间会所包间里,第二抓捕组民警破门而入,将正在喝茶的团伙骨干成员汪某、吴某擒获。与此同时,另外6个抓捕组分别在成都、眉山、彭山城区等地将团伙骨干成员逐一抓捕归案。

12小时内,警方抓获31人,收缴作案工具241件,冻结资金1000余万元,查封房产18处,扣押西王赏功27个、银锭39个、各类钱币逾千枚、现金178万元、原始股票40万股,其余金银杂件逾百个、涉案汽车14辆、潜水服30套、氧气瓶24个、金属探测仪6台。

追赃

四天飞越四省,追回金锭等物

2015年8月初,专案组侦查发现,北京文物商人倪某涉嫌大量交易“江口沉银遗址”内的被盗文物,将其网上通缉后不久,警方获得消息,其在格尔木检查站被抓获。

由于格尔木检查站归属于西藏那曲地区管辖。刘刚一行4人,立即乘飞机赶往拉萨。第二天,立即驱车前往那曲,准备移交嫌犯。

但在前往那曲途中,刘刚被告知,格尔木警方车辆在途中坏了,只能返回格尔木。刘刚一行立即赶回拉萨,乘火车前往格尔木。

“去之前,查了拉萨的天气,非常热,所以都穿得少,只带了外套,有个同事还穿的凉鞋。”没有买到火车票,4个人站着从拉萨前往格尔木。“天气越来越暗,离格尔木越来越近,气温也越来越低。”刘刚笑了起来,“特别是穿凉鞋的兄弟,一路都在跳。”

第三天早晨,到达格尔木,总算顺利完成交接。当晚,一行人飞往西安,次日早上,又从西安飞回成都。

四天跨四省,从倪某身上,警方追回涉案文物22件,其中国家珍贵文物3件,包括“长沙府天启元年五十两金锭”1枚(一级文物)、花鸟、龙纹金腰牌2个(二级文物)。

施压

买家迫于压力,交出虎钮金印

经过进一步侦查,专案组摸排到,汪某团伙曾盗挖到张献忠1枚金印,并以800万元的价格,将该枚金印卖给了一袁姓文物商人。后袁姓商人,又将其打包,和一些金封册、银锭一起,以136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西北某省商人范某,范系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015年10月,刘刚所在专案组,第一次进入西北,与范某进行了正面接触。“接触了十余天,他承认与成都某商人有过文物交易,但否认与其有过金老虎印、金银册等涉及彭山文物的交易。”

追赃工作陷入了僵局。由于没有直接证据,加上范某在当地有一定名望,专案组没有轻举妄动。而是悄悄回到彭山,一边继续搜集证人证言,一边向公安部汇报,确保金印不被转移。

之后,刘刚等人再入西北。但范某依然拒不交待,对金印一事始终否认。“当时各方证据,都指向他藏有金印,但他始终不配合,我们只好回川,给他时间考虑。”

回到眉山,专案组成员,将案情逐级汇报。专案组副组长、眉山市公安局副局长刘长林决定带队,三入西北。“范某拒不见面,从多个渠道我们了解到,他心存侥幸,想拖下去。”

专案组成员相继和当地公安、范某家属等人沟通,并放出狠话:“不管花多长时间,不管范某是什么人,金印都必须拿回来!”

2016年4月,范某迫于压力,主动联系专案组,表示愿意上缴文物。4月21日,专案组“四进四出西北”,成功从范某处收缴文物102件。经鉴定,其中一级文物4件(其中“虎钮永昌大元帅金印”为国宝级)、二级文物15件、三级文物30件。长达一年之久的漫漫追赃之路,至此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

民警讲述

“仍有部分嫌疑人,狡辩是江边捡拾”

但在罗阳看来,工作可能还没有结束。“大部分的犯罪嫌疑人,都不配合,要么缄口不言,要么不断讲故事骗警察。很多人,都自称是到江边捡拾,没有盗掘。”罗阳说,“虽然经过教育,有些人主动认罪服法,争取从轻处理。但直到今天,依然有犯罪嫌疑人‘零口供’。”

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水下考古中心主任刘志岩说,在不同地方发现文物,其历史意义是不一样的,能提供的历史信息也是不一样的。由于盗掘分子的野蛮操作,无可避免地会对文物本体造成伤害。盗掘分子只会挑选一些他认为经济价值比较高的文物,而对一些他们认为经济价值不高或没有经济价值的文物,他们就会随意丢弃,或者是进行一种蓄意的破坏。盗掘分子把文物带离了其原生的环境,这些文物承载的一些历史信息也随之丢失。

张怀安

华西都市报记者李庆摄影报道

原标题:千里追击“张献忠宝物”专案组骨干成员揭秘江口沉银案件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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