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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将向全国推广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成都经验”

2016-10-20 07:35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肖凌霄   责任编辑: 马兰

成都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

提炼制定29份规范性文件

《刑事诉讼庭前会议操作规范(试行)》《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实施办法(试行)》等12个重要规则

《成都市公安局民警出庭作证工作规范》《成都市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指导意见》等13份规范性文件

联合发文4份

全市法院开实质化试验示范庭219件

律师参与辩护达100%

召开庭前会议146件,占庭审总数的66.67%

申请排除非法证据73件,通过庭前会议处理55件

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18件

排除非法证据6件

人证出庭作证156件

共计249名人证出庭

当庭认证151件

当庭宣判84件

昨日,成都市委外宣办召开“成都深入推进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新闻发布会,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改革的具体举措和最新进展。据了解,成都去年7月在全市法院全面推开改革试点,截至今年10月15日,全市法院共开实质化试验示范庭219件。目前,最高法院正在加紧制定相关指导性文件,准备将成都中院的经验做法向全国推广。

探索增设庭前会议报告程序

成都从去年2月开始启动庭审实质化改革试点,之后在全市法院全面推开,至今已围绕庭审6个方面形成了庭审实质化的成都特色和经验。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磊说,在推进庭前会议与庭审程序有机衔接方面,成都中院制定了《庭前会议操作规范》,对庭前会议的内容和流程进行规范,探索增设庭前会议报告程序,赋予庭前会议笔录适当的约束力,实现了与庭审程序的有机衔接。这样的改革,给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大学中国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马静华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这次改革中,专门设计和完善了庭前会议程序。”法官在庭前会议上了解控辩双方提出的事实争议点、证据争议点和法律争议点,整理出来后,在正式庭审过程中要求控辩双方严格围绕存在争议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问题展开调查和辩论。而对那些没有争议的事实和证据问题简化调查程序,从而使整个庭审效率得到提高。

促进人证出庭作证成为常态

司法实践表明,很多被告人由于不理解非法证据的含义,或出于各种诉讼目的,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申请较为随意。为此,成都中院设置了“两步法”排非程序,分为庭前说明与庭审调查两个阶段,如果公诉人在庭前说明阶段对取证的合法性作出合理解释和说明并得到辩方认可,庭审中将不再启动排非调查程序。针对证人不愿出庭作证的情况,周磊表示,要努力促进人证出庭作证制度常态化运行。对于存在作证风险的特殊人证,庭审中采取在作证室同步视频作证但模糊其面部并进行变音处理的隐蔽作证方式,同时在裁判文书中对其个人真实信息进行技术处理,解除其出庭之忧。“对出庭人证均给予经济补贴,并告知其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经济待遇,提高人证出庭的积极性。”

马静华介绍,“过去人证采用书面证据出示方式,然后检察官摘要说明证人所证明的情况。”现在人证出庭作证后,控辩双方对人证进行盘问,这可能会涉及到人证的感知、记忆和作证动机。

法官不能随意打断律师发言

在这次改革中,庭审出示证据是否被采信当庭明确也是重点内容之一。针对过去严重依赖庭后阅卷,证据认定和裁判理由形成在庭后的问题,成都中院对无争议证据“打包”出示,对重大争议证据逐一举证质证,让法庭调查和辩论重点围绕“争议”展开。在能够判明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关键性及证明力的前提下,法官尽量当庭认证。在这次成都的试点过程中,当庭认证案件共有151件,占比为68.95%;同时,强化当庭认证基础上的当庭裁判能力,当庭宣判84件,占试点庭审总数的38.36%。

据了解,庭审实质化所有案件被告人均有律师为其辩护。对于未委托辩护人的,一律通知法律援助中心指定业务水平高的律师担任其辩护人。成都中院制定了《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意见》,从约见权、阅卷权、知情权、取证权、辩论权等各方面,全面切实保障辩护人充分行使辩护权。对此,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成都市律协专业指导委员会副主任陈武深有感触。以辩护权为例,改革后,法官在律师发表意见时不能随意打断律师的发言,除非律师阐述的观点重复或与案件无关。

记者 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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