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德阳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环境保护督察意见。作为全省环保督察的“第一站”,今年6月28日-7月12日,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德阳开展环保督察工作,受理德阳市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督察组指出,德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历史原因、产业布局等因素,全市环境问题依然十分突出。
据了解,这是我省环保督察首次正式反馈意见。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决定每三年对21个市(州)党委政府开展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一遍督察。今年将对德阳市、乐山市、广安市、泸州市、达州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
在反馈意见中,督察组指出,德阳市针对突出环境问题,全面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取得了明显成效。“十二五”期间,环境空气质量稳中有升。但另一方面,德阳全市环境问题仍然突出,存在水环境、环保基础建设等五方面问题,首先水环境质量呈恶化趋势;在环境保护的责任落实上,存在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情况;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力度不够、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环境安全隐患多风险大等问题也亟待解决。
针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督察组强调,德阳市委、市政府要抓紧制定整改方案,于督察意见反馈后30个工作日内报省委、省政府。同时,要认真落实整改方案,6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
据了解,督察组进驻期间,德阳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边督边改要求,办理了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案件以及其他环境问题。截至10月13日,德阳市对22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处罚金额119.2万元;实施限产停产1起,查封扣押2起,免职1人;行政拘留案件1件,行政拘留2人;移交移送公安机关环境犯罪案件5起,刑事拘留9人。
原标题:四川环保督察“逗硬” 德阳22家企业被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