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泸州11月29日讯 “感谢您们!感谢!”近日,泸州市叙永县兴隆镇刑释人员林小华拿着7万余元高速路征地补偿款,连声道谢。
原来,在2013年宜叙高速公路征地修建期间,林小华正在服刑,其胞兄林老大将其土地全部记录在了自己名下,并获得了国家土地补偿款近17万元。林小华于2014年12月4日刑满释放,得知宜叙高速占到自家的土地,补偿款却被林老大领取,他便找林老大归还属于自己的补偿款,林老大一口回绝,拒绝分付,多次协商仍无果。
得知林小华的情况后,兴隆司法所立即组织协调处理,多次协调均遭到林老大拒绝。鉴于林小华系刑满释放人员,属于特殊弱势群体,当地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为其申请法律援助,叙永县法律援助中心随即指派律师为其维权。为避免林老大转移财产,政府垫资为林小华申请财产保全,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冻结林老大的银行存款。
在当地政府、司法所及镇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之下,通过两次诉讼,法院根据林小华提供的证据,确定宜叙高速占地确有林小华的土地,法庭审理后判决:林老大在规定时限内返还林小华土地征收补偿费用74816元,林小华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依法维护。
(苏忠国 陈君蓉 记者 岳东)
原标题:泸州刑释男子补偿款被胞兄占有 法律援助助其索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