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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安监总局网站消息,12月3日21时许,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焕宁、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黄玉治率工作组紧急赶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宝马矿业有限公司“12·03”事故现场,会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指导人员搜救和事故处置等工作。
负责赤峰煤矿地方安全监管和国家监察的主要负责人要停职检查。
新华社呼和浩特12月4日电 记者4日凌晨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宝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瓦斯爆炸事故现场获悉,3日发生的爆炸事故已造成32人遇难,多人受伤。目前,事故涉嫌责任人已被控制,事故原因仍在调查中。
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王波介绍,事故发生于3日中午11时30分左右,经初步确认为瓦斯爆炸事故。经查明,事故发生时,井下共有181名作业人员正在进行作业。事故发生后,公司内部以及相关单位救援人员立即开展救援,共有149人安全升井,受伤人员经救护已经全部脱离生命危险,有32人不幸遇难。
事故发生后,国电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救护大队52名救援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展开救援。赤峰市政府立即启动紧急救援预案,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救援指挥部。截至4日4时,赤峰市政府、元宝山区政府以及平煤集团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出动警力268人、救援及医护人员119人、救护车辆32辆。
同时,元宝山区政府成立了善后抚慰工作组,对遇难者家属和伤者家属开展一对一抚慰工作。
记者现场采访了解到,发生事故的宝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距赤峰市区45公里,年生产能力为45万吨,该井田煤的主要用途为火力发电、供暖锅炉及民用。
原标题:内蒙古赤峰市煤矿爆炸事故已致32人遇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