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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企业吸纳10个以上贫困劳动力 奖励5万元

2016-12-07 19:24   来源: 四川新闻网   编辑: 唐欢   责任编辑: 马兰

四川新闻网成都12月7日讯 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人社厅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全省就业扶贫现场推进会精神,进一步解决就业扶贫“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使各地从操作层面明确抓就业扶贫的路径、抓手和方法,确保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近日,省人社厅研究制定了《“一库五名单”动态管理办法》《就业培训“扶贫专班”实施办法》《“送培训下乡”实施办法》《就业扶贫专场招聘实施办法》和《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

四川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一库五名单”动态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数据,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贫困村登记造册的贫困劳动力基础信息、就业培训、转移就业、自主创业、公益性岗位安置5类人员名单。据悉,有了“一库五名单”,就可以动态掌握贫困劳动力的基本情况、技能水平和就业愿望,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就业培训、促进转移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

《就业培训“扶贫专班”实施办法》和《“送培训下乡”实施办法》两个办法,是为了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和促进就业增收。《就业扶贫专场招聘实施办法》和《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则为贫困劳动力提供了转移就业岗位岗位和渠道。

《就业扶贫专场招聘实施办法》指出,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对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企业1000元/人的奖补,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新吸纳10个以上贫困家庭劳动力的,作为就业扶贫基地,给予不低于5万元的奖励。对贫困劳动力参加有组织劳务输出的,给予一次性单程铁路、公路或水运(路)交通补贴。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贫困劳动力到企业就业,并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按不低于3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

原标题:四川:企业吸纳10个以上贫困劳动力 奖励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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