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法院出钱?
被欠者无能力或重大案件
据介绍,悬赏包括申请人申请执行,以及法院依职权进行两种“模式”。
申请执行人要求采取悬赏执行措施的,应当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寻找被执行人的悬赏金由申请执行人负担,悬赏金额或悬赏期限等由申请执行人在申请书中予以确定,原则上不低于300元。对举报被执行人下落的,悬赏金视情况确定,但最少不低于300元/人且不高于5万元/人的标准奖励举报人。除了依申请悬赏,法院还可依职权进行悬赏。依职权悬赏的情形包括:申请执行人为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或残疾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以及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执行案件和重大执行信访案件。依职权悬赏的,悬赏金由法院专项资金负担。
哪些情况不能领赏?
线索用非法手段获取
《实施办法》明确:悬赏执行公告可在法院公告栏或被执行人住所地张贴,也可在法院互联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上刊登,不收取悬赏公告费用。如果申请执行人选择在报刊、广播电视、商业网站或户外广告平台有偿发布悬赏执行公告的,应在收到法院通知后七日预交公告费。举报财产领取悬赏金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举报人所提供的财产线索是真实的;
2、举报的财产具有可执行性;
3、举报的财产不属于法院或其他机关正在或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4、申请人已提供的财产及线索、被执行人已申报的财产,举报人所举报财产线索不是以非法手段获取;
5、举报的财产已经依法处分变现或抵偿。
举报被执行人下落领取悬赏金的,则必须符合举报的被执行人下落查证属实,以及已实际查找到被执行人等条件。
张林立 记者 周茂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