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疑惑:
明明有钱交房租,为何非要分期贷款?
中介回应:
要么网上分期交纳,要么支付违约金!
12月13日,22岁的熊女士在网上租了一套房,月租金之前说好的是1600元,租房前中介方将费用变更为1800元,说是增加了物管费、清洁费, 总共为1800元,熊女士也同意了。
谁料,入住一周后,中介公司“小家联行”的工作人员王某突然上门告知熊女士,需要登录一个公司的平台,支付租金,接着,王某拿着熊女士的手机摆弄了一番,并让熊女士拿身份证拍照片,之后便离开了。第二天,熊女士突然接到一个自称为“会分期”公司的电话,来确认自己是否进行了分期贷款业务,听到这里熊女士懵了,自己怎么就贷款了呢?随后拒绝了对方的认证。“我明明有钱交房租,为何要分期贷款,合同上也没有说要这样给房租啊。”对此,熊女士给记者出示了与王某的谈话记录,王某声称如果不使用“会分期”贷款并进行分期付款,将收回房屋,并找师傅来换锁。 熊女士表示她不愿意贷款,一是贷款可能会对自己的个人信用带来影响,二是没有必要支付贷款利息。熊女士怀疑,房租从1600到1800的差价,很可能就是自己需要支付的利息。
昨日,熊女士来到“小家联行”成都公司进行协商,得到的回应却不能让她满意。 一名自称是公司主管的人员表示,公司财务部不收取现金,交纳房租只能通过“会分期”,在网上交一个月也是1800元,没有多收取费用。同时,该主管表示,租房签合同时已经明确告知熊女士需要在网上分期付款,在租房后也采集了熊女士的个人信息(包括手持身份证照片)用于贷款办理,但在工作人员进行复核时,熊女士却反悔了,这是明显的违约行为。熊女士要么选择“会分期”继续交纳房租,要么需要支付6000余元的违约金,且房租押金不退方可解除租房合同。但当记者查看租房合同,却未发现类似“必须通过会分期贷款交纳全年房租”的相关内容。谈到最后,双方并没有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
就此事件,四川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小虎表示,原有合同并没有规定必须通过使用app的方式进行房租支付,租赁方如果强制要求这种支付方式,相当于对合同内容提出了变更,那么合同变更的话需要得到双方同意后才生效。“这种情况下,承租方是可以拒绝的。”陈小虎说,如果由于租赁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承租方有权提出解约,且由于对方违约在先,可不承担违约责任。成都商报记者 张肇婷
“会分期”:我们专做房租分期,会收服务费但并非贷款
昨日,记者致电“会分期”客服电话,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公司是专做房租分期的分期平台,并非贷款,由公司垫付所有的租金给房东,租客再以押一付一、按月分期付房租的方式将租金支付给平台。 对于是否会产生利息,工作人员称视具体合同而定,但会收取一定服务费,“公司与中介或者个人合作,收取一定的服务费,但这笔服务费可以是中介交,也可以是个人。”服务费用根据个人合同内容的不同是一样的,不排除租金中已包含了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