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 李开红
9日,市交委公布《成都市关于鼓励共享单车发展的试行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企业是共享单车投放和经营管理的主体,政府承担监督责任,依法进行规范引导。要加快推进自行车停车点位的划定,鼓励企业为使用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对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等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单车车身上不能打广告
征求意见稿指出,将依据《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区域非机动车停放区位技术导则》,加快推进自行车停车点位的划定工作。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的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拟在成都从事共享单车经营服务的,应当在成都设立服务机构且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应组建专业运行维护队伍,做好车辆停放秩序的维护管理;并做好车辆运营调度和车辆维修,提高车辆故障维修、废弃或故障车辆处理反应速度。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应加强共享单车的日常维护,定期对营运车辆进行检查并做好清洁维护,及时清除车身张贴违法小广告、牛皮癣等问题,确保市容环境不受影响;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应当建立使用者投诉机制,设置服务监督机构、建立投诉受理平台、公布服务监督电话。
关于车辆的规定中提到,共享单车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相关规定,车辆质量可靠;车身设计美观,无广告设置,不影响市容;具备车辆的实时定位和精确查找功能,鼓励推广带有车辆卫星定位和智能通讯控制模块的智能锁,鼓励使用国产卫星导航定位系统。
鼓励企业为用户买保险
关于使用者,首先是要文明骑行、规范停放,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若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罚,违反城市管理有关规定,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处罚;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应当对使用者利用网络进行实名制注册登记并签订服务协议,并注重保护使用者隐私,不得将注册用户个人信息公开或擅自泄露。
在费用方面,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公布确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费方式和费用,实行明码标价;应通过具备相关资质和牌照的第三方支付企业进行资金结算,为使用者提供安全、保密和便捷的支付结算服务。
鼓励共享单车运营企业为使用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并有一定的赔偿额度;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对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等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温馨提示
两种方式反馈意见
拟出台的试行意见适用于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其他区(市)县参照执行。征求意见稿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8日。如果有意见或建议,可以发送电子邮件到cdjwysc@126.com (主题标明“共享单车发展意见建议”),或以信件或快递形式邮寄至: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北二路17号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综合运输处(邮编610041),信封上注明“共享单车发展意见建议”字样。
企业回应
部分单车已与保险公司签约
在成都发展的部分单车公司昨日表示,成都鼓励共享单车发展,他们将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与大家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骑行秩序。“小蓝单车”称,已与保险公司签约,将为用户提供骑行过程中的意外伤害保险。“1步单车”表示,将加大线下人力、物力投入,充分保障车辆整洁、安全、舒适。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行“明码标价、通过第三方支付”,主动接受所在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律师看法
为使用者买保险,理赔更方便
上月13日,市民李浩(化名)骑着一辆共享单车突然滑倒,他的右小腿摔成骨折。运营企业表示,为每台车买了产品责任险,因为自行车本身原因发生意外状况,可以通过保险理赔(成都商报曾作报道)。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刚表示,给单车购买保险,更多的是象征意义,而给消费者买保险,实际意义更大。“征求意见稿鼓励共享单车运营企业为使用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体现了以人为本。如果为使用者投了意外险和三者险,只要不是使用者主观原因造成的意外,都可以很方便地理赔。消费者在骑行过程中就没有后顾之忧了。
专家说法
共享单车是供给侧改革需要的
西南财大经济信息工程学院院长霍伟东认为,共享单车既是人民群众需要的,也是供给侧改革需要的。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是说鼓励,没有强制。比如,鼓励车辆使用国产卫星导航定位系统。这样的站位,体现了城市管理的智慧。征求意见稿鼓励共享单车运营企业为使用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建议运营企业与保险公司商谈,为使用者打包购买保险,而不是针对特定的某一个人。
西南交大交通运输学院教授蒋阳升表示,成都鼓励共享单车发展,以企业为主体,交给市场来运营,是一种管理模式的创新。企业来负责投放和管理,就避免了个人财产损失的风险。 记者 严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