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和活力的关系
习近平同志强调,要处理好活力和有序的关系,社会发展需要充满活力,但这种活力又必须是有序活动的,死水一潭不行,暗流涌动也不行。这一重要论述告诉我们,稳定不是静止不动,而应是动态的、充满活力的。维稳决不是单纯的管理管控,而应体现刚柔相济、宽严适度、管理与服务并重。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
防范新业态发展中的隐患。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在各行业各领域的广泛应用,催生了大量新业态,如网络约租车、网络借贷等。这些新业态是对传统业态的补充,方便了群众,推动了产业升级,激发了经济活力。同时,由于新业态是新生事物,在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发展初期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问题和隐患,传导到社会领域,形成新的风险。要正确认识理解新业态,通过改革创新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强监管,防范化解不稳定因素,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市场秩序的同时,为新业态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在各类重大活动中做到既安全又有活力。重大活动特别是国家层面的重大活动规格高、影响大,全社会都很关注,确保安全是第一位的、根本性的。以往的实践表明,每当我们迎来大事、喜事之时,往往也是境内外敌对势力蓄意滋扰破坏,境内某些人员制造影响、向党和政府施压的“时机”,维稳安保工作容不得丝毫大意。越是在这种情况下,越要充分考虑群众的接受度和适应性,正确处理维稳安保与服务民生的关系,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执勤,尽可能减少对群众交通出行和生产生活等带来不便,尽量做到不扰民、少扰民,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安全效果的有机统一。
源头化解和末端处置的关系
习近平同志指出,维护国家安全,必须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做好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从制度、机制、政策、工作上积极推动社会矛盾预防化解工作。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在维稳工作中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从源头上防范风险和问题指明了方向。
更新维稳理念。一是“治未病”理念。处置一起不稳定事件,即使处置得再好,已经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也是弥补不了的,而且所付出的代价要比做好预防多得多。只有把更多的精力和人力、物力、财力集中到源头治理和事先预防上,才能真正把不稳定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常态化理念。维稳工作并非在形势严峻、敏感时期、问题发生了以后才显得重要。要坚持工作常态化,功夫下在平时,做到问题了然于胸、隐患防于未然。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科技手段推动预测预防预警工作信息化、精准化、常态化。三是“一盘棋”理念。在信息化社会,问题的传导性、人员的流动性大大增强,一地稳、局部稳不是真稳,也稳不住,只有以“一盘棋”“一幅图”的思维谋划维稳工作,才能实现整体上、大局上的稳定。
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切实担负起维一方稳定、保一方平安的主体责任。要积极主动地把自己职责范围内可能发生的风险防控好,不能把防风险的责任都推给上面、留给后面,更不能在工作中不负责任地制造风险。要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着力完善各项维稳工作制度,不断提升维稳工作能力。做出重大决策、出台重要政策、实施重大项目、举办重大活动之前,都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作者为中央维稳办副主任)
原标题:打好新形势下维稳主动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