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1月15日,就在谢贻强和同伴拾 金不昧后10个小时,龙泉驿区龙都南路一酒楼下的停车位旁也发生了拾金不昧的故事 。
失而复得的现金
捡到9000余元现金 报警寻失主
27岁的杨显桥独自从此经过,地上散落的红色纸片引起了她的注意。“走近一看,才发现地上堆了很多张百元钞票和些许零钱。”
当时已是晚上9点,杨显桥将地上的现金捡起,随后拨打了110。龙泉公安局北干道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他到了现场之后,发现女孩拾得的现金数量较大,于是和女孩一起回了派出所,经清点,现金共9322元。
派出所民警通过天网看到,杨显桥将地上的钱捡起后,在原地驻足等候,随后拿出了电话。民警同时发现,在杨显桥捡钱之前10分钟,一名司机驾车到附近,下车后低头寻找东西,“我们初步判断这名司机就是失主,于是通过其车牌号联系上了他。”
经警方证实,这名司机正是失主郑先生,在龙泉经营酒楼,他告诉记者,当晚酒楼打烊后他将当天的营业款放进大衣口袋里,开车离开10分钟后,才发现钱没了。通过监控发现,他在上车时,不慎将大衣口袋里的钱掉在了地上,自己并未察觉。
现金归还现场(左为失主,右为龙泉驿区民警)
没能见面 失主打电话感谢女孩
因没有见到女孩杨显桥,龙泉失主郑先生有些遗憾。在事后,他给杨显桥打了个电话,“当时我返回来找了一遍,正好和你错过,很感谢你和派出所民警联系上了我。”郑先生说,本来想当面感谢这位女孩,但对方婉言谢绝了。杨显桥说,把钱还了之后,接到了很多媒体的电话,“我只是觉得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捡到别人的钱就该还给别人。”
记者 逯望一 摄影记者 张建
(龙泉故事图片由受访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