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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运营第一天 成都两辆“共享电动车”被拖走

2017-01-20 07:14   来源: 华西都市报   编辑: 张黎   责任编辑: 马兰

共享电动车来了?近日,不少成都市民发现,一辆辆黄色外地牌照的电瓶车现身街头,与共享单车一样,都提供扫码付费使用。

不过17日下午,有两辆停在市二医院地铁站附近的电动车,因乱停放被交管部门拖走。1月19日,华西都市报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了解到,已约谈该电动车所属公司相关负责人。此外,该电动车因未达标,已禁止上路运行,违规驾驶将受到相应处罚。

尴尬/ 试运营第一天被拖走

1月17日下午4时许,成都市二医院地铁战E出口处,两辆“川B”字样的黄色电瓶车被交警拖走。

“那就是刚出来的‘共享电动车’。”附近居民李女士说,车后有“公共电动单车8”的字样,“才放这儿一个小时,还没看到有人来骑过,就被交警拖走了。”李女士说,警方给的理由是,该车属于乱停乱放,已影响到道路交通。

随后,华西都市报记者查询发现,当天是“共享电动车”在成都试运营的第一天。

试水/ 成都为第三个投放城市

19日,记者与电动车所属公司成都负责人翟先生取得联系。电话里,翟先生表示,公司从事“公共电动车”服务已有2年多时间,目前,已在武汉、北京正式运营,成都是选择的第三个城市,“成都的道路交通规划好,希望公共电动车的进入,能帮助更多人改善出行。”

翟先生确认,在17日试运营第一天,的确有两辆电瓶车被拖走,“我已将当前情况汇报给总公司,成都相关部门也与我们进行了深入的沟通。”

约谈/ 超标车禁止上路运营

19日下午,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了解到,该局与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在19日当天,已共同约谈了该公共电动车所属公司的成都负责人。

据民警介绍,检查发现,该“公共电动车”非本地牌照,且属于超标车,根据《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外地牌照电动车不能在成都上路行驶。此外,该公司电动车并不在《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管理办法》中,因此也不能取得成都本地牌照,更不能上路行驶。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如果骑着违规“公共电动车”上路,将被处以50元以下罚款,如果驾驶人拒不缴纳罚款,民警将暂扣车辆。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杨力实习生陈琳

原标题:试运营第一天 两辆“共享电动车”被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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