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春节的临近,烟花爆竹也进入产销旺季。19日,天府新区公安分局籍田派出所在对辖区内进行安全检查时,查获两处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的窝点,排除了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的安全隐患。
19日上午10时,民警在位于辖区内籍田镇南街的民房内分别查获两处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的窝点,现场收缴圆形火炮200余饼,烟花3箱、“蜘蛛王”鞭炮3箱,条形炮20条。大量烟花爆竹就在没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随意堆放在屋内,具有很大安全隐患,一旦有火星、烟头等物品不小心进入,后果不堪设想。经查,存放烟花爆竹的两户商家一户没有取得烟花爆竹销售及存放许可,另一户虽然取得了烟花爆竹销售及存放许可,但却在销售未经批准的“歪火炮”。目前,非法存放的烟花爆竹已经被依法扣押,并转移到专用仓库寄存,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家中非法储存涉危涉爆物品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销售烟花爆竹必须依法办理相关的证件。同时也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购买烟花爆竹请到正规合法的销售场所。如有发现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早在2016年12月29日,成都警方向全市市民发布提醒,如违反相关规定燃放烟花爆竹,会被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市五城区及其他区(县)深入绕城高速公路外侧500米生态保护带以内地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也禁止燃放。(记者 李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