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在被污染的水源处取水样
涉事企业排污口
备受关注的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自来水疑遭受污染事件,近日有了最新进展。1月22日,宜春市纪委通报称,目前已对10名相关涉事企业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并对涉事的15名负有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启动了问责程序。
事件
江西上高现“自来水异常”
2016年12月14日,多名上高当地居民反映家中自来水浑浊且伴有刺鼻气味,甚至有部分居民称使用自来水后身体不适。
事发后,宜春市委宣传部发布通报称,“根据环境监测部门对上高县自来水源锦江流域万载至上高以及上高自来水厂出厂水、过滤水、原水共8个点位的监测,经比对分析,初步判断上游部分企业是上高自来水异常的主要污染源。”
同时,宜春市立即对上游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宜丰县依法迅速关停了5家违法排污企业,对其中两名企业主实行行政拘留。12月16日,宜春市纪委会同该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及时展开责任调查,启动问责程序。
通报
相关单位“监管不力”
1月22日,宜春市纪委发布通报了上高县“自来水异常”事件的责任调查情况。
通报称,经查,这起事件的直接原因是宜丰县工业园区部分企业违法排污,间接原因是宜丰县政府及县环保局、县工业园管委会,上高县水安办、上高县卫计委等地方和单位监管不力、责任缺失。
通报中评价称,这起事件性质恶劣,影响极坏、教训深刻,从事前到事后,工作消极应付,本可以解决的问题没有尽早解决;从上游到下游,监管层层“放水”,本可以避免的事件没有及时避免;从“执法”到“执罚”,责任严重缺位,本应关停的企业未能依法关停。
查处
15名涉事干部被问责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查处相关涉事企业,对10名相关涉事企业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对宜丰县政府正县级干部邬云等15名负有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启动了问责程序,邬云已被调整分工,宜丰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彭志明和宜丰县工业园管委会党委副书记、主任任星辉已被免职。通报称,下一步,还将深挖细查事件背后的腐败和渎职问题。
原标题:上高自来水异常 15名干部被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