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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举报非法入境居留就业外国人有奖励

2017-02-15 16:05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曾俊菠   责任编辑: 马兰

15日,绵阳市公安局发布消息,为了维护国家主权与安全,维护绵阳市社会政治稳定和良好涉外治安秩序,广泛发动群众举报“三非”外国人,切实加强对在绵外国人的管理工作,绵阳市公安局决定对提供线索举报“三非”外国人的群众(或单位)实行奖励。

据介绍,“三非”外国人是指“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

非法入境外国人是指未持有效护照或旅行证件入境的;未持中国主管机关签发的有效签证或其他合法证件入境的;未从签证机关指定的口岸入境的;未经边防检查机关检查入境的;以其他方式非法入境的。

非法居留外国人是指超过签证、停留居留证件规定的停留居留期限停留居留的;超过临时入境手续规定的期限停留的;免办签证入境的外国人超过免签期限停留且未办理停留居留证件的;超出限定的停留居留区域活动的;有其他非法居留情形的。

非法就业外国人是指未按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超出工作许可限定的地域工作的;不在工作许可限定的单位工作的;外国留学生超出勤工助学规定的岗位范围或者时限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绵阳警方表示,凡向绵阳市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三非”外国人线索(本市范围内),公安机关尚未掌握且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或单位)奖励。

举报一宗一人案件线索的,每次奖金为200元人民币;举报一宗多人案件线索的,按每人200元人民币合计计算;两人(含)以上同时举报同一案件线索的,视情在前两款规定金额内分别奖励;一宗案件线索被多人(或单位)分别举报的,对先举报者给予奖励。

奖金由办案单位发放。举报人(或单位)直接向市公安局举报的,经出入境管理支队查证属实,由出入境管理支队向举报人发放奖金。举报人(或单位)自接到通知后30日内领取奖金,可本人领取或委托他人代领。

同时,公安机关对举报人(或单位)有关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或单位)的人身、财产安全。被举报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对举报人(或单位)进行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举报人(或单位)则须实名举报,如实反映情况线索。举报人故意编造情况、提供虚假线索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汤小均

原标题:绵阳鼓励举报非法入境居留就业外国人 举报一人奖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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