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男子文某在南部火车站过安检时,被查出携带1350克剧毒物水银(汞)。文某因违反国家规定携带毒害物,被给予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
当日19时许,南部火车站安检员在值机过程中,发现一名男子行李箱内有一瓶液体物品,其重量与瓶身所标容量不符,遂开盖进行检查。开瓶后安检员发现里面装的是半瓶疑似水银的半液态物体,安检员立即向成都铁路公安处阆中车站派出所民警汇报。接报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开展调查,男子随后向民警坦白其携带的确为水银。民警将男子带回派出所进行详细询问。通过证据收集、称重,发现其携带的水银重量达1350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给予文某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
经了解,该男子文某今年28岁,四川省南部县人,从事采沙工作,当天是从南部坐车去广元,然后从广元转车去西安。近日文某用水银在沙里淘了金,准备做个首饰去西安送给女朋友。淘金后没有用完的水银文某也随身携带,结果因为携带水银乘车被拘,情人节只有在拘留所过了。
李孟婷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颜雪 实习生 彭婕
原标题:男子携剧毒物水银赶火车,自称要去见女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