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国家工商总局于近期下发通知,授予我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成华区、青白江区、温江区、郫都区、都江堰市、邛崃市、大邑县共10个区(市)县的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目前,成都获工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直接授权的县级工商部门数量排名全国副省级城市第一。
根据相关规定,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实行工商总局登记管理和授权地方工商局登记管理的原则,被授权的地方工商局以自己的名义在被授权范围内行使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管理职权。按照工商总局通知,上述十个区(市)县的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获得在授权范围内直接履行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的管理权。登记范围包括:辖区内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经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依法应当由国家工商总局、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管理而经其授权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工商总局另有规定的。成都晚报记者 胡科
原标题:成都10区(市)县获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