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达州3月3日讯 2月24日,37岁的贺某某乘坐火车从连云港来到达州。2月25日上午,贺某某在火车站附近一餐馆吃饭时,以稀饭碗里有铁块并被他误吞了一块为由,找到老板讨说法。与餐馆老板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更是多次找到有关部门“维权”并采取了极端的方式讨要“说法”。3月1日,贺先生在欠下医院1662.48元医疗费后,出现在达州市救助站。3月3日中午,贺某某在救助站吃了最后一顿中午饭后,不知去向。
男子刚到达州第一餐吃到“异物” 割腕“维权”
贺先生是连云港人,今年37岁。2月24日到达州后,在火车站宾馆附近住了一晚。25日早上,他来到火车站广场一家餐馆吃早饭,点的稀饭和煎饺。吃了几口稀饭后,他突然觉得喉咙痛,感觉自己咽下了一块硬东西。随后,他在稀饭里找到了约1/4块指甲壳大小的金属贴片。
他立即找来饭馆老板理论,之后,双发方还为此发生了争执。随后,辖区火车站派出所、朝阳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经过警方现场调解,饭馆老板将他送到西外通川区人民医院检查治疗。入院后,餐馆老板垫付了500元医疗费,医院检查发现,贺先生的体内的确有一个0.5公分左右疑似铁块的异物。
事发后,当地食药监部门对此事介入调查,并组织贺先生和餐馆方面协商,但没能达成一致意见。随后,贺先生找到达州各级食药监部门投诉,要求执法人员对当事餐馆进行处罚,但由于执法人员无法证明铁片的来源,且掌握了贺先生当天吃饭期间曾独自一人走出过餐馆,证据不足,所以没有对餐馆进行处罚。
“住院”期间,贺某某以在火车站某餐馆吃饭吃出铁片为由,四处奔走“维权”,并在2月27日晚用一把水果刀割伤了自己的手腕。
不仅仅是达州 该男子在资阳曾出现过类似情况
四川新闻网记者从通川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2月25日接到贺先生的投诉后,该局便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到医院了解了相关情况。当天下午,执法人员还与当事人一起前往事发餐馆,检查了厨房,封存了厨房内的大米,并向店方索要了该大米的供货商资质和检验报告、合格证。残留在碗里的另一块铁块,则被通川区食药监局朝阳监管所取走,作为证物保存起来。
据了解,被投诉的餐馆没有安装监控,餐馆老板又称,贺某某曾在吃饭的过程中,中途曾出去过一次,所以通川区食药监局也一直无法确定铁块的来源。
同时,四川新闻网记者从通川区食药监局了解到,类似的事情在资阳市安岳县也发生过。“在达州发生的一切,在我们这儿同样发生了。”据资阳市安岳县中医院石某介绍,2月20日左右,贺某某在资阳市安岳县一餐馆称吃到了金属异物,后被送到该院治疗。事发后,贺某某同样找到了当地的食药部门投诉。
欠下医疗费后离开 最后一次出现在救助站
据通川区人民医院介绍,3月1日上午,贺某某欠下1662.48元医疗费后,带着自己的行李离开医院,从此再没有在医院出现过。同时,贺某某的主治医生表示,贺某某住院期间一直比较异常,虽然患者多次称自己腹痛,但从其生命体征来看,并没有出现较严重的病情。
3月3日下午,从达州市救助站传来消息,贺某某3月2日晚上在救助站的安排下住了一宿。3月3日中午,贺先生在救助站吃完中午饭后就离开了,并拒绝了救助站为他购买车票的帮助。由于贺先生始终不肯透露自己要去哪儿,救助站目前也不知他的去向。
原标题:男子吃到“异物”割腕“维权” 欠1600余元医药费后失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