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例被写进最高法工作报告,企业界呼吁应加重刑罚以根治假货。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到,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上海法院审结福喜公司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山东济南法院审结庞红卫等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
治理假货已是两会期间热点议题,舆论高度关注制售假案刑罚不足、犯罪成本过低、对犯罪分子震慑不够,导致制假公开化产业化的问题。企业界提出应加重刑罚以根治假货:马云在微博发文呼吁“像抓酒驾那样打假”;柳传志两度发文,将假货上升到影响中国企业家集体形象以及中国制造未来的高度;雷军在广东代表团全体会议上表示深受假货危害,强烈附议马云呼吁。
法学界也持续展开假货治理方法改善的讨论。专家认为,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过时、过宽、模糊和难以执行等问题,与时代的发展脱节明显,造成取证难、立案难和判决难,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很难实现制售假案件罪责刑相适应。要根治假货问题,就必须改善立法、严格执法、加重刑罚。
两会期间,行政执法机关已率先对假货治理问题作出回应。在3月10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公开点赞马云“像抓酒驾那样打假”的呼吁,并提出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加大惩戒力度、建立企业信用系统。张茅强调要对制售假加大惩戒力度,不能“纸上谈兵”。他说,有些企业罚一两百万无所谓,只有使企业“一处犯法、处处受限”,杀伤力更强,才能促进企业自律行业自律。
此外,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还用专门篇幅介绍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情况。曹建明在报告中表示,与最高法、公安部等共同发布通告、出台司法解释,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有法学界人士认为,报告体现了司法系统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视和有效治理,切实保护了民生。法学专家对此高度认同并呼吁,假货生产同样日益公开化产业化,应借鉴严格执法加重刑罚的方式进行治理。
成都商报记者 胡沛
原标题:企业界呼吁应加重刑罚以根治假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