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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全面排查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6月底前建相应台账

2017-03-13 20:11   来源: 四川新闻网   编辑: 曾俊菠   责任编辑: 马兰

四川新闻网成都3月13日讯 13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城管委获悉,日前,成都市召开全市非正规垃圾排查暨城市建筑物和公共设施清洁管理工作会议,全面启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

据了解,此次排查对象主要为城乡垃圾乱堆乱放形成的各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及河流(湖泊)和水利枢纽内一定规模的漂浮垃圾,包括“5类型、4区域”。垃圾类型涉及5个类型,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农业生产废弃物。排查范围全域覆盖,重点突出4个区域,主要包括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主要交通主干道沿线,以及河流(湖泊)和水利枢纽管理范围,做到“全方位、无死角”。

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此次排查内容包括市域陆地、河流(湖泊)和水利枢纽管理范围内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调查记录500立方米以上生活垃圾、5000立方米以上建筑垃圾、500立方米以上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3吨以上危险废弃物、500立方米以上离田农业生产废弃物和500平方米以上水面漂浮垃圾等规模较大的堆放点信息。

“对于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离田农业生产废弃物为主要成分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属临时堆放且时间小于6个月的不纳入调查。”成都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每个堆放点对应填写一张调查表,并至少附一张带堆放点位置信息的照片。同时,各区(市)县还要填写包括人口、财政收入、乡镇和行政村数量,以及生活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无害化处理量和处理方法等内容的基本情况调查表。

按照工作安排,2017年4月底前,将把排查信息录入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立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系统。市、县、乡镇3级均可查看本级排查信息录入情况。市级用户不能录入信息,区(市)县可录入基本情况调查表信息,乡镇可录入非正规垃圾排查堆放点调查表和漂浮垃圾调查表信息。

据悉,今年5月,国家、省、市三级将先后对排查结果进行审核。成都市治理办负责审核统筹工作,市环保局、市城管委、市水务局、市农委负责对口审核排查结果,主要采取现场抽查的方式,校核信息系统填报数据,检查漏报、瞒报情况。国家、省住建和环保部门也将随机抽取部分区(市)县进行核查。6月底前,各区(市)县根据排查结果建立相应台账,并录入信息系统。

(记者 李丹)

原标题:成都全面排查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6月底前建相应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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