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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租房拟出新政:随迁子女可在居住地入学

2017-03-14 21:59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马兰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如何入学?

想用公积金支付房租如何实现?

房屋租金收入税收是多少?

今天,记者从成都市政府第146次常务会上了解到,成都市拟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措施(送审稿)》(以下简称《措施》),《措施》在会上进行了审议。

为了支持住房租赁消费,促进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措施》中提出了不少支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鼓励个人出租住房等措施。

对于大家最关心的租房优惠和福利,也有明确讲到……

商妹儿花了一下午,认真读完全文,还采访了各个部门,终于搞懂了!如果你是在成都租房居住的人,请认真阅读本文!

关于公积金

○ 公安部门按照《成都市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签发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公积金、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

○ 公积金管理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

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租住商品住房的,应根据我市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

如何提取:

依照现有管理办法,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并且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满足这三个条件,就可提取公积金。

提取金额:

若是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若是承租商品住房的,租赁商品住房已支付房屋租赁金额计算方式为:住房租赁备案月租金金额×申请时已承租时间。(可提取公积金额度不能超过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也不能超过职工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的50%,还不能超过“提取限额”。)

提取限额标准(划重点)

租住住房位于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的,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5万;

租住住房位于成都天府新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龙泉驿区、双流区、郫县、新津县的,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万;

租住住房位于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9600元。

关于入学

“住房租赁支持政策”明确提到,教育管理部门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其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

记者从成都市教育局了解到,所谓“居住地”,主要是指进城务工人员所办理的居住证所在的区县,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将在其居住证所属区县,由教育管理部门统筹义务教育的入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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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后,就可以收到《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关于交税

为了鼓励住房租赁消费,《措施》将给予税收优惠政策。

税务部门将落实住房租赁有关的增值税政策:

对包括房屋租赁企业在内的一般纳税人出租在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可按照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住房租赁经纪代理服务取得的收入,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6%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另外,商妹儿还找到了房管局上线的“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既可以买卖,也可以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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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名字就可以搜到啦!

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称,该平台是集房源信息发布、政策咨询等服务于一体的免费平台。个人、中介等均可发布,但每一条房源信息都会经过平台核实,避免了虚假房源,或中介乱抬价的情况。

原标题:重磅!成都租房拟出新政 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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