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3月20日讯 3月20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政府网获悉,《四川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进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发布。根据《方案》,四川将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并制定《四川省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16—2020年)》,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方案》,四川将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并于2017年3月底前出台关于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明确参与部门、工作规则和要求等。省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科技、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税务、气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其中,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牵头,秸秆禁烧工作由环境保护厅、省气象局牵头。成员单位在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下,研究制定相关重大政策,确定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查落实重点工作,指导各地进一步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制定《四川省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16—2020年)》
四川将开展省内外调研,系统总结省内各地秸秆综合利用的成功经验,研究借鉴省外发达地区的有益做法,开展相关重大问题研究,编制形成《四川省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16—2020年)》。
根据正式印发的《四川省秸秆综合利用规划(2016—2020年)》,对相关工作作进一步细化,明确目标责任、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省直有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分别提出支持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的用地、用电、运输、设施建设、农机购置、设备生产研发使用、财税等方面的具体支持政策,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形成《四川省关于支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
开展全域秸秆资源综合利用试点示范
根据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区域,推广德阳广汉市的秸秆综合利用经验。在平原、丘陵、山地三种典型区域,开展全域秸秆资源综合利用试点示范。通过开展试点示范,探索秸秆全产业链综合利用的良性运作新模式,总结形成典型案例,并在全省复制推广。
2017年7月底前,制定出台全域秸秆资源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县的评定和管理办法;2017年10月底前,完成试点示范县的评定工作,2017年选择3—5个县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全域试点示范。
四川将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绩效考评,以县(市、区)为单位,依据秸秆综合利用率、禁烧成效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省级补助资金挂钩。继续对秸秆禁烧工作开展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奖励。凡当年被卫星监测或省巡查组发现火点的镇(涉农街道),取消省级财政安排的各类秸秆收运及综合利用奖补资格。
四川还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开展秸秆利用和禁烧的专题宣传,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典型经验以及露天焚烧的危害性。采取发放宣传单、小册子等多种形式,面向基层,贴近农民,普及相关知识和技术。定期组织相关部门管理人员、企业管理人员、职业经理人、专业大户、合作社社员等开展培训。在农业职业教育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实用技术推广和操作人员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机作业和秸秆收储运规范培训。
原标题:四川将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