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扇、耳机、书签,这些常见品在北京故宫博物院的包装下,以“萌萌哒”的姿态席卷网络,不仅赚足人气,还有大笔收入。其中,仅2015年的文创产品流水达就有10亿,这里面包括文创、旅游纪念品、故宫出版社出版的图书码洋,以及通过授权的方式与众多企业合作的流水及数字故宫团队研发的产品等等的总和。
北京故宫博物院的试水,彰显了文化文物的潜力,也为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提供了成功的样板。
现在,四川省级政府为文化文物单位支招,文化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文物局联合出台《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3月21日,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从省政府官方网站获悉,《意见》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即将对外公布。
《意见》部署七项重点任务,以此促进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开发、传播,品牌保护等。不仅鼓励文化文物单位独立行动,建立研发机构和工作室等,同时鼓励其与社会力量深度合作,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研发、生产、经营和推广。
其中,特别提到结合蜀道、茶马古道、南方丝绸之路、三国文化、红色文化、名人名士文化、藏羌彝文化走廊、巴蜀画派、川剧等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项目,打造具有巴蜀特色记忆的文化创意产品。
最值得关注的是,《意见》提出通过试点的方式,在开发模式、收入分配和激励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具体来说,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确定或备案的省级和成都市的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中开展开办符合发展宗旨、以满足民众文化消费需求为目的的经营性企业试点。
允许试点单位通过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等方式投资设立企业,从事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经营。参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十六条政策〉的通知》(川委办〔2016〕47号)建立激励机制,通过转让或许可取得的净收入,以及作价投资获得的股份或出资比例,允许提取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奖励。
对工作人员而言,值得期待的是,根据规定,试点单位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单位批准,可以兼职到本单位附属企业或合作设立的企业从事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经营活动。涉及的干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等问题,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在研究开发和成果转移转化中作出主要贡献的人员,获得奖励的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
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记者 李媛莉
原标题:四川试点博物馆办企业 主营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