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租客进行违法行为
却继续提供场所被同案处理
经警方调查,在此案中将自家农房出租给犯罪嫌疑人漆某某等人从事违法行为的房东朱某某、邹某某,平日里也住在这个大院内。
他们将一楼出租给漆某某用作生产作坊,自己住二楼,同时在一楼厨房煮饭。生活中多次发现漆某某等人进行违法生产,未进行有效干预,也没有主动、及时向警方举报,反而为了收取房租而放纵漆某某等人从事违法行为。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某、邹某某二人也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知识链接:
依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明知他人在实施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继续为其提供生产、仓储场所,向其出租房屋者,以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共犯论处。 (记者 刘宏顺)
原标题:成都龙泉查获"蓝月亮""红玫瑰"制假点(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