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搜索首页 新闻 视频 图片网 更多» 专题 评房网
新闻首页  »  新闻资讯  »  正文

四川:举报“黑飞”无人机 奖励不低于1万元

2017-04-21 07:12   来源: 华西都市报   编辑: 唐欢   责任编辑: 马兰

4月17和18日,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接连发生两起因无人机干扰航班正常起降、导致多趟航班备降重庆、贵阳机场或返航的事件,严重扰乱了民用航班的飞行秩序。记者20日下午4点从四川省公安厅专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公安部门已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名立案调查。四川省公安厅表示,为鼓励市民积极举报扰乱飞行安全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提高举报奖励标准,举报线索一经查实,从给予举报人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的奖励提升为不低于1万元。

四川省公安厅民航公安局副局长李飞告诉记者,近期查明3起无人机扰乱机场飞行安全的事件,分别发生在4月14日、17日、18日,无人机活动区域分别在双流区、郫都区、崇州市,累计造成几十架航班被迫绕飞、备降、返航、出港延误等严重后果。

4月14日14时05分,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西跑道北侧30公里区域(地处郫都区)机场净空保护区内发现无人机活动,导致成都上空3架航班绕行,机场地面航班等待5分钟。

4月17日14时13分,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西跑道北侧18公里区域(地处郫都区)机场净空保护区内发现无人机活动,导致多架域内航班空中等待,造成12架飞往成都的航班备降其他机场。

4月18日18时26分以及18时38分,分别在成都双流国际机场西跑道北侧3.7公里区域(地处双流区)及同侧14.8公里区域(地处崇州市)机场净空保护区内发现无人机活动,导致22架飞往成都的航班备降其他机场,23架航班出港延误。

2016年9月1日,西部战区空军参谋部、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民航西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四川省公安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全省军民航机场净空区域安全保护的通告》,向全社会明确告知:即日起,双流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内,未经军民航空管制部门许可,将禁止放飞无人机。目前,公安部门正在加大侦破力度,同时呼吁广大市民提供线索,协助公安部门侦破。

全国人大代表、法学教授王明雯:

建议制订无人机管理办法对无人机进行分级管理

很早以前,王明雯就注意到了民用无人机“黑飞”乱象。面对无人机干扰民航客机的现状,她建议制订民用无人机管理办法,规范无人机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她说,我国民用无人机数量众多,飞行频度高,使得采用传统的申报——审批方式管理收效甚微。另一方面,随着移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的成熟,使从源头进行技术管控成为最具性价比的方式;再者,我国的民用无人机八成以上均由大疆等国内企业所生产,如果采取溯源+审批的分级管理方式会更为高效。

“管理办法应该由身份认证、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罚三方面构成。”王明雯告诉记者,在身份管理上,无人机应采取实名制,一机一人确定操作主体,便于事后溯源,促进用户自律。对于通用品牌无人机,用户需通过操作软件注册登记,并由生产厂商向管理部门开放用户数据;对于使用组装、自产无人机的,需向属地主管部门注册登记后方可飞行。

除了无人机的身份问题,她还提到,国家应明确飞行审批主体,保障飞行审批渠道畅通。在机场、军队、监狱等特定区域、大型集会、体育赛事等特定时段严格禁飞;确需在上述区域、时段飞行,需持国家认可的操作资格证,并提前报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飞行;而在城市、人口居住区,允许1.5公斤以下的I类小型无人机在视距内(120米以下、500米以内飞行,但需通过操作软件或向属地主管部门备案;在其他区域,允许无人机飞行。但操作1.5公斤以上的其他类别无人机、用于商业用途的无人机需通过操作软件或向属地主管部门备案。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殷航

原标题:举报“黑飞”无人机 奖励不低于1万元

网友跟帖仅表达其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全搜索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请理性评论、文明发言,勿发布违法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我们将不予发表或删除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


今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