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高岳
“我跟路牙子之间不到一米的间隙,他想冲没冲过去,一下撞到我的腿上,蹭掉我一块皮。”前不久,在安徽省合肥市花园街路口,市民范先生在骑电动车上班途中,与一辆外卖车发生碰擦,所幸没有大碍。
“骑车的是个年轻人,说自己赶着时间送外卖。”范先生告诉《法制日报》记者,看那小伙子主动道歉,自己也就算了。
外卖电动车在路上快速行驶,甚至违规行驶,所引发的交通事故并不鲜见。对此,外卖小哥有着自己的无奈:为了不因超时送餐扣钱,速度只能“一提再提”。而管理部门也有着自己的“尴尬”:电动车管理本身就存在难点和盲点,用于经营的电动车,更是没有相关管理规定可循。
那么,这些无奈和尴尬,究竟该如何破除?
一刻钟10多辆外卖车闯红灯
5月2日下午6点,正值点餐高峰时段。记者在合肥市金寨路与长江路交叉口看到,一刻钟时间,有11辆外卖车闯红灯,有的外卖小哥边打电话边开车,还有的为了拐进路口东南角的街区,在金寨路上逆行。
“外卖给我们带来很多便利,在家里坐着,就有人来送饭。但很多外卖车不守交通规则,有的还在机动车道上穿来穿去,非常危险。”路人唐女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家人平时开车时,她都要叮嘱看到电动车一定要小心避让。
“对于我们来说,干的活儿越多,赚得就越多。”安徽一知名餐饮连锁店的外卖小哥小李告诉记者,干他们这行,感觉时间过得特别快,尤其到了中午11时之后,需要不停地往外送餐,与时间赛跑。
在送饭过程中,他还会经常接到客户的催饭电话。“为了不得罪客户,我们只能再加快速度。有时晚了几分钟,客户就会抱怨。”小李说,干这一行要有耐心,还要肯吃苦。除此之外,还要好好骑电动车,两年下来,他练就了一手骑电动车的好技术。
电动车事故一成涉及外卖车
骑电动车的“好技术”,很多都是用于走“捷径”。走不好,就可能付出代价。
在年初开展的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中,安徽淮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现,在受处罚的电动车中,大约有10%是外卖电动车。
4月中旬,在该市学院路与朝阳路交汇口处,一辆外卖电动车在闯红灯过路口时撞上了机动车,外卖电动车的前轮发生严重变形,轿车后保险杠右后侧受损也较严重。
民警王楠说,现场勘查可以看出,是电动车撞的轿车,监控录像也证明了事故经过。在事实面前,电动车驾驶人解释称,他着急给客户送餐,在过路口时看到车流量不是太大,于是打算加速通过路口,但突然看到有一辆轿车左转,因刹车不及撞了上去。
最终,这位外卖小哥承担全部责任,不仅要赔付对方车损,还要自己承担医疗费用。
王楠说,从自己处置的多起外卖车交通事故看,肇事驾驶人员给出的理由都很相似——因急于给客户送餐。
超时差评倒贴钱成事故诱因
采访中,不少外卖小哥跟记者大吐苦水,说着急给客户送餐,确实有多赚一点的心理,但同时也是因为怕罚钱,超时以及超时导致客户差评都会让自己“倒贴”。
记者在招聘平台上看到,一些知名外卖网站招聘送餐员都给出“高薪”。合肥地区饿了么招聘送餐员,要求自带一部智能手机,电瓶车有可自带,给出的薪资标准是每单5.5元到6.5元,正常干每月能拿5000元至6000元。美团的招聘条件与之相似,给出的薪资标准是每单5元,5000元至8000元/月,要求自己备车。
“我们都是靠接单拿提成,接一单我能拿到5块钱,但超时就会扣我20块钱,客户差评那就罚更多,要30块钱。”一位美团外卖小哥告诉记者。这位小哥坦言,很多同事为了抢时间,跟行人、车辆发生过碰擦。公司给每个人买了每月35元的意外险,但没人告诉他怎么用,而且出了事故要扣车,走保险太麻烦,所以他们就自己掏腰包。
美团合肥政务区站点相关工作人员透露,全职送餐员一个月送400单以内每单5元,超出400单后是每单6元,差评一单扣30元,超时7分钟以内不算超时,月超时率低于97%不扣钱,超过这个可能扣20块一单。
至于怎么保障送餐员交通安全,该工作人员说,公司会从第一个月工资里扣130元买一年保险,作为交通事故的赔偿,具体额度站点不知道,但会要求外卖小哥注意安全。
建议制定外卖企业车管规定
外卖服务确实方便了生活,但也确实给道路交通安全造成隐患。如何才能两全?
“对于电动车管理,是一个十分尴尬的问题。”淮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秩序科科长杨林山介绍,部分电动车的外廓尺寸、实际时速等指标远远超过非机动车的范围,因此属于机动车的管理范畴,但电动车目前又没有纳入机动车产品目录管理公告,因此无法上牌。电动车也没有定期、强制车况检测等硬性规定,安全技术状况得不到有效监管,上路行驶存在很大安全隐患。尤其是一些外卖小哥,都比较年轻,因着急给客户送餐,行驶速度都不慢,又因电动车不受电子警察限制,容易出现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事故,不但自己受到伤害,同样还会因自己的违法行为而承担事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
“送餐员要根据过错程度承担一定责任,但不代表用人单位就没有责任。”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强分析,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用人资质,对劳动者人身控制不强,劳务又是一次性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雇佣关系;但如果用人单位有公司资质,劳务是持续性的,就是劳动关系。无论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在交通事故中都存在关系复合,既有交通侵权责任关系,也有劳务或劳动关系。送餐员骑车送餐是一种职务行为,只要不是故意发生事故,超出保险理赔部分,应由雇主或者用人单位主要承担。
王强还注意到,电动车用于经营,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与家用电动车不一样,用于经营的电动车整天都在马路上行驶,风险要高出很多。”王强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应制定外卖企业的车辆管理规定,对用于经营的电动车使用人员资质、车辆配置进行规范。同时,工商部门可以对经营用车上面的经营标志进行统一把关,便于规范管理。
中科大公共事务学院院长助理周兴国认为,有关部门可以对外卖车辆进行登记注册,并对外卖公司以及送餐人员进行安全意识培训,企业也要加强内部培训,增强交通风险防范意识。外卖企业录用送餐人员时,还要明确送餐人员在送外卖途中遇到事故的责任承担,应为送餐人员、外卖车辆上保险,提高保险额度,这样既可以保障送餐员的权益,也可以降低公司所承担的风险。
法制网记者 范天娇
原标题:外卖车的“危险速度”如何刹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