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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公布医联体建设实施意见 公开征建议

2017-05-23 08:22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高赛琦   责任编辑: 马兰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5月23日讯 据省卫计委官网消息,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省卫生计生委组织起草了《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于5月24日前公开征求意见。

该意见稿指出,四川将加快推进我省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到2020年,将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同时,也鼓励将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纳入医联体建设。

原文如下

关于征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我省医联体建设和发展,充分整合区域医疗资源,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立合理有序分级诊疗模式,根据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省卫生计生委组织起草了《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7年5月24日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省卫生计生委。

联 系 人:杨琳琳

联系电话:028-86134205

电子邮箱:scyzygc@163.com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开展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建设,是深化医改的重要步骤和制度创新,是整合区域内医疗资源,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完善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加快推进我省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更好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以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理顺双向转诊流程为重点,不断完善医联体组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建立完善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提高医疗资源总体配置效率和利用率,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动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逐步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落实政府规划、指导、协调、监管、宣传等职能,以城市和县域为重点,根据医疗机构自身地域位置、区域内医疗资源结构与布局、群众看病就医需求,坚持“双向选择、自愿结合”原则,按照业务相关、优势互补、持续发展等要求,兼顾既往形成的合作或对口支援关系,统筹安排医疗机构组建医联体,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

2.坚持公益性质,明确权责。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和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不以分割医疗市场为目的,通过组建医联体,明确各医疗机构的责权利关系,逐步建立完善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建立合理、通畅的双向转诊渠道。

3.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机制。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以问题为导向,逐步破除行政区划、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壁垒和障碍,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布局,结合医保支付方式等改革的推进,协同配套,合力推进分级诊疗。

4.坚持资源下沉,提升能力。利用三级公立医院优质资源集中的优势,通过管理输出、技术帮扶、人才培养、专科建设等手段,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逐步实现医联体统一内部管理,整合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发挥科技引领与支撑作用,提高服务体系整体能力与绩效。

5.坚持便民惠民,群众受益。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逐步实现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促进医联体建设与预防、保健相衔接,推进慢性病预防、治疗、管理相结合,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减轻疾病负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促进健康产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增强群众获得感。

(三)工作目标

2017年,基本搭建医联体制度框架,全面启动多形式、多类型的医联体建设,三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参与并发挥引领作用,各市(州)在城市至少建成1个有明显成效的医疗集团,在农村建成至少2-3个有明显成效的医共体。探索对人、财、物统一管理模式下的纵向合作的医联体,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方式,引导医联体内部初步形成较为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较为顺畅的转诊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见病、多发病诊治能力明显加强,诊疗量占比明显提升,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

到202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结合对口支援帮扶工作,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长期稳定的分工协作机制,建立责权一致的引导机制,形成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区域内医疗资源整合共享,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有效提升,为患者提供连续服务,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多种形式的医联体模式。

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医疗机构地域分布、功能定位、服务能力、业务关系、合作意愿和群众需求等因素,充分发挥中央在川和委属医疗机构,以及各地方、军队、社会各类医疗资源作用,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按照县域、市域、省域的行政区划逐级组建医联体。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和边远贫困地区流动。鼓励将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纳入医联体建设。

1.在城市主要组建医疗集团。由部省级大型三级医院与省、市级医院组建医联体,或在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由三级公立医院或者业务能力较强的医院牵头,联合城市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护理院、专业康复机构等,形成资源共享、分工协作的管理模式。在医联体内以人才共享、技术支持、检查互认、处方流动、服务衔接等为纽带进行合作。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医联体内人、财、物统一管理模式,促使医联体成为目标一致的共同体。

2.在县域主要组建医疗共同体。加快推进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一体化管理,与乡村一体化管理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县域龙头作用,形成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构建三级联动的医疗共同体。

3.跨区域组建专科联盟。根据各地医疗机构优势专科资源,以若干所医疗机构特色专科技术力量为支撑,充分发挥省内已建设的国家医学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及其协同网络的作用,以专科协作为纽带,组建区域间若干特色专科联盟,形成补位发展模式,重点提升重大疾病救治能力。

4.在边远贫困地区发展远程医疗协作网。大力发展面向基层、偏远、民族和欠发达地区的远程医疗协作网,鼓励二级、三级公立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医疗、远程教学、远程培训等服务,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

(二)拓展医联体服务模式和内涵。

1.提升对口支援服务内涵。城市三级公立医院可与已建立长期稳定对口支援关系的县级医院,以托管等多种形式组建医联体,通过派驻管理团队和专家团队,重点帮扶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2.提升区域协同能力。国家级和省级公立医院除参加属地医联体外,可跨区域与若干医联体建立合作关系,组建高层次、优势互补的医联体,开展创新型协同研究,如股份制、混合制、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创新型模式,以及技术普及推广和人才培养,辐射带动区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3.规范医联体命名管理。原则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不对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命名。若成员单位要求加挂牌子,可在保留其原名称的同时,按照医联体组建形式分别加挂“某某医疗集团医院”、“某某县医院医共体医院”“某省/市/县某某专科联盟医院”、“某某单位远程协作医院”的牌子,但不得以此名称作为第二名称进行医疗机构执业注册。

(三)完善医联体内部分工协作机制。

1.完善组织管理和协作制度。鼓励建设紧密型医联体,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统一的管理委员会,探索在医院层面成立理事会。通过制定医联体章程,明确管委会、理事会、医疗机构等相关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完善医疗质量管理等制度,统筹医联体内资源配置与整合,提高管理效率。其他类型医联体可参照紧密型医联体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也可在机构性质、隶属关系、资产归属、人员身份、财政投入等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以管理和技术合作为主,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建立精简高效的管理组织制度,促进医联体内的业务协同、分级诊疗。

2.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确定的功能定位承担相应医疗卫生服务职责,推进功能互补。三级医院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康复机构、护理院等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当地群众就医需求,加强基本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3.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全科医生培养。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为重点,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在医联体内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计生特殊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5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80%以上,贫困人口签约覆盖率100%通过签约服务,鼓励和引导居民在医联体内到基层首诊,开通转诊患者绿色通道,上级医院对转诊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签约居民享受连续处方优待政策,对签约的慢性病患者,可酌情延长单次配药量,部分慢性病患者提供不超过2个月用药量的长处方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签约慢性病患者用药不计入‘药品阳光采购’限制比例。探索建立医联体内慢病药品代采制度,通过长处方、延伸处方、集中配送等形式加强基层和上级医院用药衔接,方便患者就近就医取药。

4.为患者提供连续性诊疗服务。建立医联体内转诊机制,重点畅通向下转诊通道,通过设立延伸门诊和(或)有条件的延伸病房等方式,将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及时转诊至下级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和康复。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鼓励由三级公立医院或者业务能力较强的医院牵头,吸引护理院、专业康复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等加入医联体,提升医养服务能力,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住院、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及临终关怀等一体化、便利化的连续性服务健康与养老服务。

(四)促进医联体内部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

鼓励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在保持资产归属关系、行政隶属关系、财政投入渠道不变的前提下,统筹人员调配、薪酬分配、资源共享等,形成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的渠道和机制。

1.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医联体内统筹薪酬分配,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报主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后,医务人员在内部可有序流动,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鼓励医联体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派出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担任医疗技术或管理部门负责人,重点对分级诊疗工作予以把关和指导,提高基层管理水平。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创新人事管理制度,完善与医联体相适应的职称晋升办法,实行科学评价,拓展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

2.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合理规划布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规范化建设。加强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建立大医院带基层的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三级公立医院优质医疗资源集中的优势及技术辐射带动作用,针对区域内疾病谱和群众就医需求,通过派出管理团队以及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教学查房、科研和项目协作等多种方式,有效下沉优质医疗资源,提升基层服务能力,重点提升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特色诊疗区建设,推广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推动中医药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在民族和偏远地区强化对口支援,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3.统一信息平台。以省、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为支撑,统筹推进医联体内一体化的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以及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卫生机构间信息互联共享,健康档案信息的统一归集、更新,逐步实现医联体内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同时与财政、医保、医药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医联体共享区域内居民健康信息数据,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健康管理、远程医疗等服务。探索医联体内部数据中心建设,积极开展大数据分析与应用,支持和保障信息惠民服务。建立全省统一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平台,实行转入转出可追溯和动态监管。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创新医疗服务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发挥远程医疗作用,促进医疗资源贴近城乡基层,完善远程医疗服务规范,合理制定价格和医疗报销政策,促进远程医疗服务可持续发展。

4.实现区域资源共享。整合二级以上医院现有的医学影像中心、检查检验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资源,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开放,探索“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服务模式,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第三方独立影像、检验等机构,整合区域医疗资源,为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提供一体化服务。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推进医疗机构医学影像检查和临床检验结果互认。探索建立医联体内统一的药品招标采购、管理平台,形成医联体内处方流动、药品共享与配送机制。

三、政策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中央基建投资作用,加大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支持力度,加快补齐医联体发展短板,提高区域内疑难重病诊疗能力、县级医院综合能力以及远程医疗协作水平,推动医联体更好在基层发挥作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落实办医主体责任,加强对医联体建设的统一领导,落实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建立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结果的挂钩机制。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的产权归属保持不变,享受原财政补助政策与渠道。鼓励医联体通过技术支援、人才培养等方式,吸引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并发挥作用。

(二)进一步发挥医保经济杠杆作用。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各地要积极推进医疗联合体内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合理拉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医院和城市大医院间报销水平差距,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和医保支付政策按照各医疗机构自身级别确定。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比例,引导参保患者有序就诊,推动医联体内部形成顺畅的转诊机制。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扩大患者就医选择面。逐步探索对人、财、物统一管理模式下的纵向合作的医联体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方式,在省级层面可选取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开展人、财、物统一管理的医联体模式,以医联体为单位,对医联体内所有医疗机构(非医保定点机构除外)的总额费用进行整体测算的总额控制付费试点。各市(州)要针对不同模式的医联体探索医保总额付费试点工作。在医联体内根据各自功能任务形成利益分配机制,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实行医联体内医保总控结余奖励,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控制不合理费用。探索日间手术和日间化疗等的医保支付政策。

(三)完善人员保障和激励机制。医联体建立责任共担和利益分配机制,调动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积极性,实现可持续发展。原则上由下级医疗机构承担主体单位派出人员的工资和绩效,双方可协议提取医联体管理费用且最高不得超过成员单位当年业务收入增量部分基准的8%。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完善与医联体相适应的规范合理的绩效工资政策,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合理拉开收入差距。

(四)建立与医联体相适应的绩效考核机制。强化考核和制度约束,建立与医联体相适应的考核指标体系,转变单纯对业务量的考核模式,重点考核医联体建设成效、技术辐射带动情况、医疗资源下沉情况等,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作情况、大型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比、基层人才结构改善和服务能力提升情况、基层首诊和分级诊疗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履行医保服务协议、总额控制后医疗机构自主控费情况、社区(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居民健康改善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引导主体单位主动帮扶基层,明确医联体主体单位对联合体内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责任。切实发挥引领作用,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任免、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并与医院等级评审、临床重点专科评审、医务人员绩效工资、进修、晋升等挂钩。

(五)建立医联体备案管理制度。医联体主体单位和其他成员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后的5个工作日内,分别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机关备案。协议内容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并对人才培养、区域注册、门诊下沉、急慢分治、双向转诊、远程医疗、医技资源共享、利益分配机制等进行约定,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保障落实。医联体合作终止或其他重大变化时,双方应及时报执业登记机关取消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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