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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公布医联体建设实施意见 公开征建议(2)

2017-05-23 08:22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高赛琦   责任编辑: 马兰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组建医联体对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重大意义,把医联体建设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和增进人民健康福祉的有力举措,加强政府主导,强化部门协作,完善配套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2017年8月底前各市(州)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明确推进医联体建设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及时间进度,10月底前全省所有三级公立综合医院都要启动医疗集团建设工作,所有三级公立专科医院都要启动专科联盟建设工作,全省所有县级综合医院都要启动医共体建设工作,对口支援的二、三级医院与受援的边远、民族和贫困地区医疗机构构建远程协作网。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责,及时出台医联体配套政策,加强指导和监管,以医联体建设为抓手推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公立医院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等体制机制创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医联体建设的监管,合理划分省、市(州)、县(市、区)监管责任,明确医联体组织管理和分工协作制度,牵头制定相关技术文件。发展改革(价格)部门要完善医药价格政策,落实分级诊疗差别化定价措施,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科技部门要会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支持国家和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促进医联体发展。财政部门要按规定落实财政补助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监管,完善医保制度政策,制定分级诊疗差异化报销的配套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要发挥开发性金融‘投贷债租证’综合金融服务优势,为医联体及相关基础性建设提供专业、有效的支持。

(三)加强评估考核。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医联体效果评价机制和绩效考核方法,综合评估质量、安全、效率、经济与社会效益等因素,重点考核主体单位资源下沉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情况,严格落实责任制和问责制,增强大医院帮扶基层和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的动力,防止和破解大医院 “抢占山头”、“双虹吸”以及挤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发展空间等问题。省卫生计生委要会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明确工作目标及进度要求,建立任务台账,加强跟踪指导,强化督办落实,对账销号、定期通报,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改革任务。各地要认真总结推广有益经验和典型做法,调动地方积极性。

(四)强化宣传培训。加强行业动员,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开展行政管理人员、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拓展宣传平台,创新宣传形式,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短信、微博、微信等公共媒体载体,多管齐下、广泛宣传相关政策与内容。要从具体案例、就医感受入手,清晰、生动地宣传政策的便民、惠民、利民好处,争取社会各界的认同与支持,为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社会动员,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提高群众认可度和支持度,引导群众改变传统就医观念和习惯,为形成分级诊疗格局奠定基础。

(五)全面清理整改。自本实施意见下发之日起,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认真清理辖区内医联体组建情况,对未备案的及时进行补充备案,对命名不规范的医联体医疗机构限期整改。各医疗机构要进行自查自纠,跨区域、跨层级无序组建的要立即解除合作。各市(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于6月30日前上报清理整改情况,委直属和中央在川医疗机构清理整改情况直接报四川省卫生计生委。

《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规范医疗联合体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川卫办发〔2015〕36号)中对医联体的规定与本实施意见有冲突的,按本实施意见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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